海丰郡
海丰郡
海丰郡是中原地区唐朝时期设置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该郡成立于天宝元年(742年),由原龙川郡改置而成,治所位于归善县,即现今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东部地区。海丰郡的设置持续至乾元元年(758年),之后被废除,恢复为循州。在其存在期间,海丰郡下辖六个县,分别为归善县、博罗县、河源县、海丰县兴宁市和雷乡县。
历史沿革
海丰郡的历史变迁反映了唐朝时期行政区划的调整。自天宝(742年)设立,到乾元元年(758年)废除,海丰郡经历了短暂的历史时期。在这16年间,海丰郡作为行政单位,承担了相应的管理和治理职责。废郡后,原属海丰郡的地区重新划归龙川郡管辖。
行政区划
海丰郡在唐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中属于较为重要的地级单位。该郡成立时,下辖的六个县分别负责各自的行政管理工作。归善县作为郡治所在地,承担了郡中心的行政职能。其他五个县则根据当时的行政划分,各自管理本县的事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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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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