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晟(1730-1810年),字光宇,号杜芗,江苏元和人,
清代大臣。
乾隆三十一年
进士。历官刑部
主事、湖南巡抚、
总督,
直隶总督、
刑部尚书、工部尚书。
乾隆三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累迁郎中。光禄寺少卿,转太仆寺,仍兼刑部行走。四十四年,出为
江西省按察使。逾年,超擢
刑部侍郎,屡命赴各省按事狱。五十二年,授湖北
巡抚。时大军征台湾,晟运米十万石济饷需,上嘉之,予议叙。五十三年,荆州江堤溃,命
大学士阿桂等往勘,以晟未能疏濬上游涨沙,并坐属吏婪索
淮盐匣费,顶带。寻召授刑部侍郎。
五十六年,复出为湖南巡抚。
芷江侗族自治县境失饷鞘久不获,晟捕首犯置之法。
洞庭湖盗董舒友等积年为商旅害,逻获之,传首湖干,盗风以靖。六十年,黔苗石柳邓叛,永绥苗石三保应之,晟偕
总督毕沅往剿。寻云贵总督
福康安来督师,晟驻
辰州治军需,分兵屯诸要隘,缉获奸匪百户杨国安父子解京,诏嘉其治军镇静,下部议叙。三月,赴镇查缉边备,并抚难民,上以辰州要冲,命仍回驻。首逆吴半生就获,予优叙。
爱新觉罗·颙琰元年,湖北枝江、
来凤县邪匪起,遣副将庆溥击贼於龙山,走之,
湖南省境内获安。是年,福康安、和琳先后卒於军,晟偕额勒登保、
德楞泰等剿抚,加总督衔。苗疆渐平,驻辰州治善后事宜。二年,兼署
总督。三年,京察,予议叙。布政使郑源附
和珅,以贪著,需索属吏,必多金始得赴任。属吏藉胥役为干办,纵令吓诈浮收,苦累百姓。四年,和珅败,为言官论劾。诏“晟平日居官犹能自守,因畏和珅不敢参劾,尚非通同舞弊”,命逮讯源璹,籍其财,澈底根究,具得源璹加扣平馀、蓄养优伶、眷属多至三百人诸罪状,论大辟;晟坐失察,当革职留任,上特宽之。冬,镇筸苗吴陈受倡乱,晟督师守隘,同知
傅鼐以计擒斩之,加太子少保。五年,实授
总督,寻调直隶。六年,辅久雨,
永定河决。坐奏报迟延,褫职逮问,发河工效力。工竣,予
主事衔,刑部行走。七年,授
刑部侍郎。
晟自为曹郎,以治狱明慎受知高宗,易攵历中外,至是凡三入佐刑部。
赵祯尤重刑事,晟谳务得其平,多平反者。
江西省巡抚张诚基剿
义宁州匪,饰称自率兵临阵,为属吏所讦。命晟往按,得实,逮诚基,遂暂署巡抚。寻回京。九年,兼署户部侍郎,命赴南河查勘清口运道,疏言河身淤垫,
宜黄水增高,致清水不能畅注,宜启祥符五瑞等闸以减黄,增运口盖坝以蓄清,如议行。擢
刑部尚书。十一年,以老疾乞休,温诏慰留。以刑部事繁,特调工部。章再上,乃命解职在京养。寻以前在直隶失察藩库虚收事,降四品京堂。归,卒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