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由南京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南京地区残疾人事业团体,简称南京残联。
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残疾人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研究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
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会的日常工作。
(7)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对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指导区、县残疾人工作。
(10)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理事会议、办公会议及残联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及行政事务等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及出国人员审查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北楼12楼
(二)组织联络处: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区、县和基层残联工作,协助管理区、县残联领导班子;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负责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残疾车主的教育和管理,审定残疾人专用车车型;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牵头联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基金管理处):负责编制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各项资金、事业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监督、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残疾人福利基金和残联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募集、开发和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指导区、县级残疾人基金会建设;协调残联直属福利企业的工作。
(四)康复和社区工作处:组织拟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推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等社区残疾人工作;负责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业务指导;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南京市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教育就业处:组织拟定和实施
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研究拟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政策和实施方法;组织盲文、手语推广和培训;拟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残疾人生活保障的政策;协助开展与残疾人相关的
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
(六)宣传文体处:组织拟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宣传优秀残疾人和扶持助残的先进事迹;组织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协调时残疾人体育协会的工作;负责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新闻发布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七)机关党总支:根据市级机关工委和市残联党组总体工作安排,负责制定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并总结汇报三方面的工作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宗旨观念,全心全意为残疾人事业服务;负责主持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党建和
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直属单位: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管理、“
长江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就业执法检察、盲人按摩机构管理等工作任务。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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