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出生于
海门区,是中国著名的游泳教练。他在1981年毕业于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后,开始了他的教练生涯。张雄以其卓越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在游泳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培养出了包括中国首位游泳世界冠军在内的多位世界级选手。他曾担任
南京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及院长,但在2016年因涉嫌
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张雄的职业生涯始于1981年,当时他毕业后加入南京体育学院游泳队,并开始担任
江苏省游泳队的教练。1983年,他晋升为江苏省游泳队总教练。1987年起,张雄开始在中国国家队担任教练,并在1991年成为副总教练。1992年,他的学生
林莉在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取得历史性的成绩,使张雄声名鹊起。1993年,他获得了国家级教练的称号,并两度荣获
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98年,张雄成为
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并继续担任国家游泳队教练组组长。2010年,他被任命为南京体育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然而,2015年7月,张雄被免去了南京体育学院院长的职务。
张雄在其职业生涯中还担任了多项社会职务,包括
江苏省游泳协会副主席、主席,江苏省网球协会副主席,中国游泳协会副主席、
中国网球协会副主席、
中国体操协会副主席。此外,他还曾是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江苏省人大代表,第十届江苏省政协委员、政协医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共江苏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江苏省人大常委、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张雄因其在游泳领域的杰出贡献而获得了众多荣誉。他多次受到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等机构的表彰,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他还曾两次入选省“333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多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体育运动荣誉奖章”,并多次被评为“全国十佳教练”。此外,他还被授予“
江苏省劳动模范”的称号,并获得国务院颁发的“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国家专家委员会授予的“国内学术、技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
2015年4月底,张雄因涉嫌违纪被带走协助调查。同年10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其涉嫌贪污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实施了强制措施。2016年7月17日,张雄因涉嫌
贪污罪被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张雄在2007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冒领、直接侵吞等方式
非法占有南京体育学院巨额公款,应以贪污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