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系经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对省广电局\u003c省广电网络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请示\u003e的批复》吉宣函[2009]13号文)及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北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管理的批复》(吉财产函[2010]6号)文批准(批复中同时确认“最终名称应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由
吉林广电网络集团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09年11月30日的母公司净资产1,136,088,727.59元,按照1:0.98的比例折股后整体变更设立,总股本为1,117,988,790元。2010年1月25日,
长春市工商局为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22010901000124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系由吉林广电网络集团以其截至2009年11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整体变更时,发起人以其在吉林广电网络集团的权益出资,并没有注入新的资产、业务。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1798.879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股份后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9798.879万股。
2022年9月30日,
吉林市公安局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公安局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开启全新警企合作共建模式。
有线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服务业务;专业频道、
付费频道、
多媒体数据广播、视音频点播服务业务;电子信息及其网络传输服务业务;网络广告、网上通讯、数据传输、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广播电视网络、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及其线路的设计、安装和经营服务业务;广播电视、通信天馈线系统安装、调试;电子社区工程、水电气热收费方面的信息网络服务;卫星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咨询、应用和服务;
吉林省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移动网短消息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广告有偿
商业信息、网络商城);广播电视、通信及
信息设备器材销售、软件开发(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须凭有关审批许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