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宪法精解
日本国宪法精解
《日本国宪法精解》是日本学者宫泽俊义著、芦部信喜补订的法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78年,1990年5月1日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该书是一部注释书,分成若干词条,逐条加以注解,对宪法学的一般原理介绍甚详。
作者对各种学说也尽量介绍,不仅纵向就是横向也有比较,又是一部比较法学。全面介绍了日本宪法的制定过程,对宪法条文作了详尽的注释,同时评介了有关日本国宪法的各派观点,并结合其他国家的宪法进行了比较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按照编注释的编辑方针编写,以条文或词句注释为主,介绍各种学说,说明有影响的各种宪法的基本原理。作者认为法的解释必须按实践的、目的论的要求进行,避免脱离现实的唯心论的议论,同时应当尽量参考判例和已确立的先例。在论述了日本国宪法的诞生和日本国宪法序言外,共分11章对日本国宪法条文进行了注释。
成书过程
《日本国宪法》(1955年出版)是宫泽俊义在宪法科学方面以及宪法解释方面的代表著作,日本当代宪法学家芦部信喜教授根据日本社会情况的变化对该书进行了补订,定名为《全订日本国宪法》,1978年由日本评论社出版。1990年该书中译本定名为《日本国宪法精解》。
主体思想
作者认为日本国宪法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无条件投降的产物。日本无条件投降具有重要宪法意义,即日本的政治必须根据彻底的和平主义来进行,军队解除武装,破坏日本制造战争的能力,要求政府倾向和平;日本有确立言论、宗教和思想自由以及尊重基本人权的义务。
日本最后的政治形式应根据日本国民所表明的自由意志确定,国民主权原理是日本政治体制的根本原理,与国民主权相对立的天皇主权应予否定。作者认为日本虽保留了天皇,但仍然是共和制。作者认为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天皇制与日本国宪法的天皇制是根本不同的。
明治宪法以天皇氏主权或神救主权为其根本原则,天皇的地位是依据天皇祖先神的意志确立的,天皇是统治权的总揽者。而日本国宪法是以国民主权为其根本原则的,天皇的地位也以主权者国民的意志为依据,天皇不再是统治权的总揽者。作者认为天皇在日本仅具国家象征作用,而不具有作为国家象征作用以外的作用,天皇对外不具有代表国家的资格,不能称之为元首。
作者认为日本国宪法为了彻底贯彻和平主义,采用了迄今为止任何国家的宪法上部没有过的写法,即放弃任何战争,而不是仅仅放弃“征服目的”的战争和作为“国家政策手段”的战争,为此,日本国宪法规定废除军备,否认国家的交战权。作者认为日本国内围绕宪法第9条的争论实际上是重新军备和反重新军备论之争,指出宪法修改立即实现的希望不大,但修改论仍很顽强,时而有所抬头。
作品影响
该书通过对日本国宪法的细密研究和注释,对于理解自资产阶级立宪以来的有关宪法的基本原理,对于研究和了解日本国宪法及其他各国宪法,都有重要参考价值。该书自出版以来,在日本的评价很高,在世界上也有较大影响,特别是对日本宪法解释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作者简介
宫泽俊义(1899年3月6日-1976年9月4日),日本宪法学者,东京大学名誉教授,长野县长野市出身,是美浓部达吉的衣钵弟子。二战后,曾以敕选贵族院议员资格参与日本国宪法的审议,为日本国宪法的普及作了多方面的工作。一生著述甚丰,主要著作有《公法与私法》《妇女和政治》《法律学中的学说》《法与法学和政治》等,此外,还有“国民代表的观念”“贵族院与枢密梡”“议会政治和独裁政治”等论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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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内容简介
成书过程
主体思想
作品影响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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