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入上海
天一影片公司学习摄影洗印,开始电影生涯。在此期间,没有得以学习摄影,还要当演员、跑龙套。后来,通过勤奋的自学和苦练掌握初步摄影技巧。从1927年至1933年他先后在天一、明星等影片公司拍摄了近三十部影片,比较成功地影片有《小女伶》、《飞絮》、《挣扎》等。1934年为
电通株式会社拍
摄影片《
桃李劫》、《逃亡》、《暴风雨》等影片,摄影创作趋向
现实主义。
1935年后,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训处电影股、
中国电影制片厂、大地影业公司任摄影师,拍摄新闻片《抗战实录》,故事片《
保卫我们的土地》、《
热血忠魂》、《火的洗礼》、《
孤岛天堂》、《
日本间谍》等。
1949年,任
东北电影制片厂摄影师,拍摄《
赵一曼》、《
白毛女》、《土地》等影片,以后又陆续拍摄了《梅兰芳舞台艺术》、《天仙配》等影片。因拍摄《白毛女》于1957年文化部1949—1955年优秀影片评奖中奖个人
一等奖。
后调回
上海市,历任
上海电影制片厂、上海市电影局摄影总技师、上海电影技术研究所所长,拍摄影片《梅兰芳的舞台艺术》(上下集)、《搜书院》、《
陈三与五娘》等。并参与研制新型摄影机、光学技巧印片机、海底摄影设备及立体电影拍摄设备等,在
改革开放以后仍担任《儿子、孙子和种子》、《于无声处》等影片的摄影顾问。
《白毛女》:获1957年文化部1949—1955年优秀影片评奖个人
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