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民,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被港人称为“占中三丑”之一,“占中”发起人。
2018年9月17日,陈健民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等6项罪名。在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预审。被告人续准
保释至11月19日开审,预料审讯20天,届时控方会传召多名证人,并播放两段共长超10小时的来自警方及公众拍摄的视听证据。
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北京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学术顾问、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理事长、北京中华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学术顾问、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理事、
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顾问、台湾《第三部门学刊》编辑顾问。曾出任廉政公署社区研究小组委员会成员、
艾滋病顾问促进社会接纳艾滋病患者委员会、民主发展网络学者组召集人、第四届特首选举委员会(高等教育界)委员、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府非全职顾问。
从2013年初开始,陈健民等人公开鼓动“占中”,以瘫痪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经济中心——中环为“
核弹”,要挟中央和特区政府在政改问题上向其让步。
2014年9月28日,陈健民等人宣布“占中”启动。自此示威者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持续霸占金钟、旺角、
铜锣湾等地的交通要道,至今金钟、铜锣湾被霸占的街道尚未完全恢复。
2014年10月28日,“占中”行动发起人
戴耀廷、陈健民宣布返回大学复课,但强调不是退场,只是在生活上作出调整,以持续地推动运动。陈健民辩称成年人有工作在身,“不拖学生后腿”,学生要承担“占中”的更多事务性工作。自占领示威行动在未如“占中”设计发生以来,“占中”发起人就多次强调,运动是自发的,他们的角色是帮助学生。
对于违法“占中”港人普遍表示其发起人和推动者必须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曾强调,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修补社会撕裂不等于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协,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林郑月娥表示
香港特别行政区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去维护,但这些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
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2019年4月9日,法官陈仲衡下裁决,“占中三丑”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全部罪成,各被告亦各有罪名成立。法官押后至下午听取求情,全部暂准
保释。
2019年4月24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对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3人的“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其中戴耀廷、陈建民立即入狱,朱耀明
缓刑2年。此外,戴耀廷、陈健民还因“煽惑他人做出公众妨扰罪”被判入狱8个月,但他们2项
刑罚一同执行,因此刑期共计仍是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