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县,旧县名,设立于1944年8月,隶属鲁南行署第二专员公署(
滕州市专区),驻地为现滕州市大坞镇,1956年3月,撤销凫山县,把其所辖部分地区划入滕县、
微山县和
邹城市。
凫山县成立于中华民国33年(1944年)8月,隶属鲁南行署第二专员公署(滕县专区),驻地为现滕州市大坞镇,其管辖地为今
南四湖北部沿湖地区,包括微山县,邹城,滕州境内等地。
1946年10月,中共鲁南区党委决定重建凫山县。县领导:
县委书记孙黎明,组织部长邱天乙,武装部长赵克吉,民运部长赵进先,委员颜化平、刘仲民、马秀美,县委秘书公学德;县长颜化平,副县长宋文生。
1953年9月,滕县专区和
湖西专区合并为
济宁市专区(驻济宁),滕县改属济宁专署;同时撤销白彦县,将其所辖原属滕县的5个区划归滕县;建立
微山县,将滕县所辖湖区划入微山县。
1956年3月,撤销凫山县,把其所辖部分地区划入滕县(枣庄管)、微山县、
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