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文暹
濮文暹
文(1830-1909年),原名濮守照,字青士,晚号瘦梅子。水县崇贤乡(今塘乡)地溪村人。先世于南宋淳右年间由卫辉市溧水区。父濮(琅园)生四子二女,四子中濮文暹居长,次为濮文升·濮文昶。濮文曦,二女为濮文漪,濮文湘
生平履历
濮文暹,补县学附生,随父人选至四川省。因太平军占领南京市,省试中辍,乃改名文暹,北上京师应顺天乡试。与三弟濮文昶同科考中咸丰己未(1859年)举人,后又同考中同治乙丑(1865年)进士。先供职于刑部,任陕西司主事员外郎。四川司郎中在刑部供职10余年期间,濮文暹“居心平恕,察事精详”,著有《提牢琐记》,当时被奉为成法。他参与审理很多朝迁要案,平反了不少冤狱,显示了他秉直断案的品质和才能。
光绪九年(1883年),濮文暹简入潼关道堂,后又改授南阳府知府。濮文暹任南阳市知府前后10余年(中间曾任开封府知府,彰德府知府),政通人和,百废俱举。南阳府旧有童子参加府试的制度,参试者必须捐钱以作为进身的阶梯,各县将这部分收入用于修城墙。办团练。濮文暹到任后,革除这一旧制,“由是寒士得自奋而无幸者矣!”
南阳府东境的淮河源流,由于长久得不到疏浚治理,经常泛滥成灾。濮文暹到任后,修筑堤防,保障沿河两岸群众的生命安全。此举受到上司的重视,晓谕各府县效仿。
由于濮文暹在南阳府主政有方,“政声洋溢于中州,盛德之称满于人口”,朝廷加封濮文暹三品官衔,赏戴花,升用道员
濮文暹在继母死后,忧归不再出仕,担任了府学堂总教习。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去山东省长子濮贤恪任所就养。宣统元年(1909年)农历十二月初九于其处去世,时年80岁。
艺术成就
濮文暹熟谙诗,书,经,史。凡天文,算学,地理,任遁诸术无不精通,且好鼓琴,擅声曲,工诗文以及刀诸术,并嗜读《红楼梦》,为我国研究〈红楼梦〉的著名人物。清同治四年(1865年),濮文暹与其弟濮文昶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作题跋。
题记如下——
“《红楼梦》虽小说,然曲而达,微而显,颇得史家法。余向读世所刊本,辄逆以己意,恨不得起作者一谭。睹此册,私幸予言之不谬也。子重其宝之。青士、椿馀同观于半亩园,并识。乙丑孟秋。”
濮文暹著作有《见在集》(8册22卷)和《见在龛杂作存稿》(4册)存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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