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汝瑛
申汝瑛
申汝瑛(1896~1951),字圭亭,原籍上店乡申庄,后迁居上店。 1922年,赵部溃散,申回上店随王建昭干民团,先后任排长、连长之职。申统治上店以后,家产暴富,先后占有上店土地800多亩。
正文
申汝瑛(1896~1951),字圭亭,原籍上店乡申庄,后迁居上店。家境贫寒,读书不成。二十岁投奔赵三麻子(赵倜之弟)部下当兵。1922年,赵部溃散,申回上店随王建昭干民团,先后任排长、连长之职。1929年末,王凌云在伊扩充势力,自封为中国陆军第一师师长,申公远为旅长,申汝瑛因掌握有一部分人枪,被编入申旅任团长之职。
1930年初,王凌云部在汝州市地方武装击败,申带人枪及马匹数十逃回上店,凭借已有的人枪为基础,积极活动,扩充势力,蓄意称霸上店。当时,申的堂兄申公远是上店首事,任五区联防处长,且弟兄三人皆有声威,权势烜赫,左右上店局势。申汝瑛感到申公远弟兄不除,自己在上店就无出头之日。1931年夏历腊月十二,乘申公远弟兄都在家过年之机申以宴请申公远为名在关帝庙前将申公远击毙。复入申公远家中将申典、申箴打死。为斩草除根,连小孩也不放过。申汝瑛将申公远弟兄打死后,占有其枪支及全部家产。自此,申在上店声威大震,一手遮天,人人见而生畏。1935年出任上店区长兼民团团长。成为伊阳山南一霸。
申统治上店以后,家产暴富,先后占有上店土地800多亩。强令上店农民开修“民生渠”,扩大水浇地600多亩。广大劳动人民流了血汗,受益者是申汝瑛及少数地主。后又在上店开设“豫兴源金货店”、“豫兴卷烟厂”,入股“任永盛药栈”,垄断市场,操纵上店商业命脉。
1942年,申在上店兴办汝瑛中学,动用群众筑汝河大坝,造地百余亩,收入归中学经费开支。1944年,日本侵略军进犯汝阳县,申率伊阳保安团逃驻靳村一带。1945年8月,日军投降,申从南山回上店,指使袁金相、李中山、闫景义在上店大肆杀戮。以“通敌”为罪名,枪杀、活埋42人。
1946年,申汝瑛大兴土木兴建宅院,强派上店、付店、靳村、十八盘、柏树、竹园一带广大农民为其烧砖瓦、运石料。不按期送到者即遭受毒打。送到后,茶水不管,途中饿死、冻死、累死、从陡峭山坡滑下摔死的很多。在广大山区人民的白骨堆上,申汝瑛盖起前庭后宅,一片青堂瓦舍。
申嫌贫爱富,逼女退婚。其长女申云原配上店常某,因常家境贫穷,申逼女与常某退婚,申云坚决不同意,申大施淫威,并蓄意暗害常某。常无奈退婚。之后,因害怕遭暗害,远逃异乡。申因有昧亲事之隐,在他统治时期上店一带,从此禁演《闫家滩》一剧。申在强令群众修民生渠时,宣扬说是为了“周济穷人”,其女申云讽刺挖苦他说:“你就一家穷亲戚还不周济,说什么周济穷人?”
1947年,汝阳解放,申仍盘踞上店,开挖寨壕,密植鹿,深沟高垒,负隅顽抗。后看大势已去,留亲信袁金相等守寨,申逃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妄图东山再起。1950年2月,申汝瑛在陕西宝鸡被公安人员抓获。1951年5月1日,在县城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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