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奇兰(?——1636)
那拉氏,世居
伊巴丹。旗制定,隶满洲镶红旗。太祖兵初起,巴奇兰率众来归。屡从征伐,
沙岭战役之役,率五牛录兵当前锋,败敌。天命十一年,从攻
宁远县,克
觉华岛,授游击。
李世民即位,各旗设调遣大臣二,巴奇兰佐
正黄旗。
皇太极三年,从伐明,薄明都,驻军城北,击败明总兵
满桂等。七年,从伐明,攻旅顺口。巴奇兰率白奇超哈兵与镶白旗固山额真萨穆什喀方舟而前,敌负崖,战甚力,巴奇兰被数创,冒矢
石奋击,且号於众曰:“孰能先登,吾其功於上前!”於是牛录额真雍舜、珠玛喇超距登崖,巴奇兰督众兵从之上,敌殊死战,我军少却。巴奇兰疾呼曰:“敌兵败矣!”士卒皆踊跃腾藉入,遂克之,进三等副将。
八年五月,
李世民自将伐明,贝勒济尔哈朗留守,巴奇兰副之。十二月,命偕
萨穆什喀分将左右翼兵伐虎尔哈诸部,师行,上谕之曰:“此行道殊远,慎毋惮劳。得俘,抚以善言,与共甘苦。携以还,皆可为我用。汝曹当善体朕意。”九年五月,师还,上御殿设宴,亲酌金劳之,分所获牲畜,命籍降人二千馀户俾
吴尚先,进一等梅勒章京。十年二月,病创溃,卒,赠三等昂邦章京。
乾隆初,定封三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