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远(1955年4月-2013年11月15日),男,
汉族,
辽宁省鞍山市人,原籍
嘉善县。中国共产党党员,
甘肃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一级警监。生前,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2001年3月,任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02年5月至2002年11月,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禁毒局挂职任副局长)。
姚远同志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工作认真、为人正直。从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一名优秀领导干部,姚远同志几十年如一日,怀着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事事处处以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鞠躬尽,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不同的岗位上都作出了不凡的业绩。在担任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期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分管公安工作倾注了心血,贡献了自己全部的智慧和力量,受到了公安部的表彰奖励。在兼任
兰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5年多的时间里,姚远同志主动回应群众期待,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亲自指挥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有力维护了省会兰州的社会稳定;重视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先后组织完成了全市65个无房派出所的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工程,协调市委、市政府有效地解决了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难题。担任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后,姚远同志坚决贯彻厅党委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全力支持并协助厅长处理大量应急处突和日常工作,为维护全省政治大局的持续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姚远同志在上海住院治疗期间,时刻惦记单位的工作,通过电话了解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工作,治疗间隙返回
兰州市期间,仍强忍着病痛,坚持上班处理繁杂的日常工作和事务,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优良的政治品格和一名领导干部以公安事业为己任的崇高敬业精神。姚远同志的一生,是为党的事业勤奋工作的一生,是为公安工作呕心沥血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无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姚远同志的逝世是
甘肃省公安事业的一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