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运会宪章》(Olympic Charter),是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根本大法。
1908年,由
皮埃尔·德·顾拜旦起草的《国际奥委会的地位》是第一个具有奥林匹克宪章性质的文件。1978年,国际奥委会才正式使用“奥林匹克宪章”这一名称。而后经过多次修订,形成2024年的版本。
《奥林匹克宪章》是
奥林匹克主义的具体体现,也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行为规范。它在《基本原则》中对现代
奥运会的诞生、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运动的概念、宗旨、目的、任务和活动内容及相关事项作了原则规定。
《
奥运会宪章》,是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根本大法。宪章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宗旨、原则、成员资格、机构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奥林匹克各种活动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法律文件是约束所有奥林匹克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最基本标准和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
19世纪末期,
奥运会运动的奠基人、
法国教育家
皮埃尔·德·顾拜旦,从
古希腊建筑的奥林匹克竞技会得到启示,点燃了现代奥林匹克之火。而《奥林匹克宪章》则是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而逐渐完善的。1894年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时,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只确定了一些基本的意向和原则。第一个具有奥林匹克宪章性质的文件是1908年由顾拜旦起草的《国际奥委会的地位》一文,它对国际奥委会的任务、组织管理、委员产生的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阐述。其后,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
奥运会运动的规章。在很长一个时期,这些规章的名称用语不一,有“奥林匹克规则”“奥林匹克章程”“奥运会规则”等多种称谓,直到1978年,国际奥委会才正式使用“奥林匹克宪章”这一名称。
1992年,新奥林匹克宪章由基本原则、奥林匹克运动、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
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会5章组成。1996年7月18日,国际奥委会
亚特兰大第105次全会上批准生效了1996版《奥林匹克宪章》。该宪章由“基本原则”“
奥运会运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运动会”6部分组成,共74款,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组织、活动和制度等重要方面作出明确规定。1999年版的《奥林匹克宪章》由基本原则和奥林匹克运动、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
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运动会5章组成。
2001年7月,在
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的第112届国际奥委会全会上批准并通过2001版《奥林匹克宪章》。2019年7月,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修改《奥林匹克宪章》“条款40”第3条。修改后的内容为:“参加
奥运会的运动员、代表队工作人员和其他代表队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在奥运会期间将其姓名、照片或者体育赛事用于广告宣传。”这意味着,奥运期间运动员的个人赞助曝光不再严格受限。
2021年4月21日(当地时间),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在
洛桑召开线上会议,会议支持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针对《奥林匹克宪章》第50条提出的修改建议,认为应增加运动员的表达机会,与此同时,也应禁止运动员在领奖台、比赛场地和官方仪式进行任何形式的抗议和示威。2023年10月15日,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第141次全会通过了《奥林匹克宪章》修正案。其中,“
奥林匹克主义基本原则”增加了有关尊重人权的措辞内容,第40条增加了有关
奥运会上运动员、团队官员和其他人员言论自由的规定内容。2024年7月,国际奥委会第142次全会对《奥林匹克宪章》进行一系列修改,其中包括不再限定奥运会开幕式必须在体育场举行。
1.阐述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确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目标,规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方向;2.界定了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精神等重要概念,奠定了奥林匹克运动实现其目标的思想基础;3.将奥林匹克运动组织体系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各个成员,特别是三大支柱(即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和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这一运动中各自的位置、功能、任务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了清晰表述和规定,既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性,又使它们互相联系, 形成一个完整的功能体系, 从而提供了一个与
奥运会运动相应相称的组织基础;4.界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内容,如奥运会、大众体育活动及奥林匹克教育与文化活动。
佩赫滋(Perez)出生于
古巴,并代表古巴参加了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1993年,他出走到了
美国并且立即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难民保护,随后住在
迈阿密并再也没有回过古巴。1995年,他获得了美国绿卡,并代表美国参加了1997、1998和1999年的世界皮艇锦标赛。他在1999年9月取得美国国籍。2000年8月21日,美国奥委会要求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同意他参加
2000年悉尼奥运会。8月28日,国际奥委会拒绝了美国奥委会的要求,原因是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第46条附则2关于改变国籍3年的条件规定,他没有参赛资格。
2000年9月26日,悉尼夏季奥运会上,获得女子体操全能冠军的
罗马尼亚选手拉杜坎,由于在药检结果中呈阳性,被国际奥委会取消个人全能金牌。拉杜坎被查出尿样中含有伪麻黄碱成分,这种药物已被国际奥委会列为禁药。事实上,拉杜坎因为比赛前感冒,队医让她吃了一片感冒药,而这片普通的感冒药里含有禁药成分,使得拉杜坎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因服禁药被剥夺金牌的体操运动员。罗马尼亚队认为拉杜坎不应因队医的错误而遭受惩罚,于是拉杜坎向国际体育仲裁院为悉尼奥运会特别设立的临时仲裁处提出上诉仲裁申请。经过两天的讨论,仲裁庭虽然承认拉杜坎服用感冒药并无其他恶意,但“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反
兴奋剂规则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只要运动员体内含有禁药成分,那么他(她)都被认为是服用了兴奋剂”,而根本不需要考虑其是否故意,或者能不能因此在比赛中获益。“关键是拉杜坎体内有禁药成分,这一点就够了。”
《奥林匹克宪章》是
奥林匹克主义的具体体现,也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行为规范。它在《基本原则》中对现代
奥运会的诞生、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运动的概念、宗旨、目的、任务和活动内容及相关事项作了原则规定。这个法律文件是约束所有奥林匹克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最基本的标准,也是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