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司指挥是
中原地区明代设置的一个官职名称,其职责包括负责京城内的治安巡逻、清理街道和水道以及监管囚犯和防火工作。清朝时期继续沿用这一制度,成为五城兵马司的主要官员。
兵马司指挥作为五城兵马司的负责人,每座城市均有一人担任此职,且均为
汉族人士。他们的职位等级为正六品,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配备有副指挥和
吏目等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巡查并抓捕盗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监督监狱囚犯的情况,以及组织消防灭火等工作。当发生
重大刑事案件时,他们还负有检验尸体和追查凶手的责任。此外,他们也负责管理城市的
栖流所和平粜
米厂等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