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应诏,字征吾,陕西咸阳县人。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
举人,任
阳城县知县。历官
贵州省道
监察御史、湖广按察司事,任内曾弹劾
殷正茂与
陈瑞二人。卸官后以“渭渔人”自诩。曾主持修《万历阳城县志》、《万历咸阳县新志》。
张应诏,字征吾,陕西
咸阳县在郭里人,直隶河间府同知张崇德第三子。万历元年(1573年)乡试中举。
万历初,以举人任阳城县知县,任内“砖城垣”,“当岁饥,而佣活甚众”。主持纂修《万历阳城县志》。据《山西通志·卷十九》记载:“张应诏,
咸阳市人。
万历间,以
举人知
阳城县,鉴澄有长才,创城,修学宫,清地亩,
百度集团具举,升
御史。”后历官
贵州省道
监察御史、湖广按察司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