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明允,数从大臣狱
黑龙江省、
沈阳市、江南、
山东省。
爱新觉罗·旻宁十二年,出为直隶大顺广道。奸民倡无生教惑众,澧中率兵役探其巢穴,得图卷及名册,悉焚之,归正者概不株连。署按察使,迁
福建省按察使。署布政使,授直隶布政使,未之任,调
山西省,署
巡抚。二十年,云南巡抚,於刑狱尤矜慎。二十三年,召署
刑部侍郎,寻实授。
二十七年,
河南省饥,颁库帑百万,命澧中偕尚书文庆治赈务。至,即饬查造丁口,按册抽查户口;调取藩库抽查赈银;令州县按旬具报钱价,以备考;劾冒赈之考城令及造报错各员。寻授
山东巡抚。清查交代,定追赔章程,考察镇道等官失察盗案多寡,分别劾议。严责捕盗,先后获匪盗七百馀名,治如律。疏言:“
山东省地广民稠,一遇歉岁,
曹州之捻匪,
沂州之掖匪、幅匪,武定、
临清市属之枭匪,聚众每至百馀人,随地裹胁,蔓延不已。群匪多起於曹、沂,而、济受害为尤甚。地方官辗转稽延,不能即正典刑,匪徒遂无顾忌。惟官不以盗为事,民始敢与盗通声气。歼厥渠魁,胁从自散。即牧令中亦非无长於缉捕勇敢任事之员,惟大法则小廉,人存则政举。凶匪之横行,咎在牧令;牧令之不职,责在上司。”诏嘉勉之。寻卒,依侍郎例赐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