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历任
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政治教官兼东路军总政治部编委员、
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继任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常委兼
上海交通大学训育主任。曾主编《改造月刊》。后赴英国
牛津大学和
日内瓦国际研究院进行学术研究。回国后任
中山大学教授、立法院立法委员、宪法起草委员、外交部条约委员、国民党广东省党部特派员。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广东绥靖公署党政处处长、第四战区动员委员会秘书长、三青团中央干事会干事,创办《再生》、《生力》、《民主世界》等刊物。后任
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国大“制宪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行政院政务委员兼水利部长等。
钟天心,清末贡生。早年在香港读完小学,后随父迁居北京,就读
天津市南开中学。1920年,考入
北京大学。1923年,加入
中国国民党,不久当选为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委员,兼青年部长。北京大学毕业后,南返担任
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政治教官,兼国民革命军东路军总政治部编纂委员。后随孙科出任
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委员兼交通大学训育主任,主编《改造》月刊。不久,赴英国
牛津大学、
日内瓦国际研究院深造。二年后回国,历任
中山大学教授、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宪法起草委员、外交部条约委员、中华文化教育馆主任、国民党
广东省党部特派员等职。抗战爆发后,出任广州绥靖公署党政处处长、第四战区动员委员会秘书长。1939年,任三民主义青年团广东支团筹备处干事。1941年,任三青团中央干事会干事、兼组织处副处长。1945年,先后为
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立法委员、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任政务委员兼水利部部长。不久,因
内阁改组去职。翌年,钟天心被定为国共北平和平谈判的国民党政府五人代表之一,兼代表团秘书长。随以张治中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和平谈判代表团到
北平市,与中共代表团谈判。1949年冬,赴
香港特别行政区创办“逸仙学院”,并任院长。1965年,随
孙科赴台。1973年,赴美国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