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熙五年(1194年),利州东路、利州西路合并为利州路,隆庆府属之。
嘉定三年(1210年),利州东、西二路又并为利州路,隆庆府属之。嘉定十一年(1218年)再分置利州东、西二路,隆庆府属利州东路。
隆庆府治普安县(今剑阁县
普安镇)。
知府费少南于
绍熙元年(1190年)大兴土木,整修府城。
宝祐三年(1255年)移治苦竹寨(今剑阁县
剑门关镇小剑山顶朱家寨)。元军占领后,治所迁回普安县。府城被元军毁为废墟。
赵昚:初名
赵昚,后改名赵,
南宋第二任皇帝,庙号
赵昚。
绍兴市十二年(1142年)封
普安郡王,直至绍兴三十年(1160年)进封建王,任普安王19年。
剑州先升
普安军,再升隆庆府,兼因赵昚的缘故。
费少南:隆庆府
知府,在任期间于
绍熙元年(1190年)上任伊始便整修府城。翌年,与隆庆府通判吴旰重修
南京夫子庙,并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建,绕以垣墙。
南宋诗人郭令孙作有《隆庆府》七言绝句诗一首。2003年9月,
剑阁县政府驻地迁址
下寺镇后,位于新县城修城坝社区的原横四路被命名为“隆庆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