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家图书馆(德语:Deutsche Nationalbibliothek,简称DNB)是德国联邦共和国的中央档案图书馆和国家图书馆,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之一。自1913年以来,DNB负责收集、永久保存、全面文档和编目所有德语和德国语言出版物,以及关于德国的外国出版物、德国作品的翻译和1933-1945年德语流亡作家在国外出版的作品,并向公众开放。此外,DNB还负责德国国家书目、德国流亡档案、安妮·弗兰克大屠杀图书馆和德国书籍和书写博物馆等特殊收藏。DNB在国内外保持着广泛的合作关系,如参与德国和国际图书馆标准的发展。
概述
由于德国一直以来的
联邦制和历史问题,在其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性图书馆,倒是德国境内几个大政治区域性图书馆扮演了国家图书馆的角色。
基本情况
在
德国,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从来没有存在过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国家图书馆。两德在统一前和统一后,
中国国家图书馆的职能都分别由几个图书馆共同承担。统一前,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有两个国家图书馆,它们是:设在
莱比锡市的德意志图书馆和设在
柏林西部地区的德国国家图书馆。在西德有3个国家图书馆,它们是:设在
法兰克福的德意志图书馆;设在西柏林的国立
普鲁士王国文化遗产图书馆和设在
慕尼黑的
巴伐利亚州图书馆。
两德的统一,使新的行政与政治机构取代了前东德各个领域的这些机构,政府管理体制的改变,直接影响到国家、地区及地方各级文化教育机构和图书馆管理体制的改变。
中国国家图书馆也不例外,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历了深刻的变革,首先面临的便是机构的改制。
为此,在统一前5个月成立了由两德政治家和图书馆专家组成的图书馆工作组,商讨有关统一后的图书馆事务。它作为立法咨询机构,为《联邦统一法令》中有关图书馆业的条款提出建议,作出了统一后
德国图书馆联合计划。根据协议,统一后的德意志图书馆由以下3部分组成:
莱比锡市的德意志图书馆、
法兰克福的德意志图书馆以及柏林德国音乐档案馆合并而成,性质为参考图书馆。于是根据1990年10月3日的统一法令,1912在莱比锡成立的德意志图书馆、1947在法兰克福成立的德国图书馆与1970年成立的柏林德国音乐档案馆部合并为新的德国国家图书馆,馆长为克劳斯-迪特尔·莱曼教授,从此结束了长期以来前两馆作为德国两个书目中心并存的局面。
莱比锡的德意志图书馆建于1912年10月3日。它是在德国书业联合会的倡导和推动下,由德国书业联合会、
莱比锡市和
萨克森公国州三方签定协议而成立的。最初经费由书商负担,1921年因财政危机,国家开始给予援助,1923年正式由国家接管。1933至1945年
阿道夫·希特勒政权统治时期使该馆对外关系几乎中断,在1944年甚至停止阅览,1945年11月重新开放。二次大战后德国分裂,使位于当时
苏联红军占领区的莱比锡馆失去了德国藏书中心的地位,变成原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图书馆。
法兰克福的德意志图书馆是在著名图书史学家和
图书馆学家H.W.艾泼海姆和出版家G.K.肖艾尔的倡议和努力下,经美军占领区军事当局、法兰克福市政府及德国书商协会同意,于1946年12月建立的。1969年3月,原西德政府颁布法令,确定该馆为联邦政府直辖的独立法定机构,隶属联邦政府内政部。而在此之前,它由
黑森州政府、德国专业协会和法兰克福市共同领导。1970年在柏林建立了德国音乐档案馆,作为法兰克福馆的一个分馆开展工作。
由于
德国是一个松散的
联邦制国家,在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上,根据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各州在文化上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联邦政府对图书馆事业没有很大的管辖权。联邦文化与传媒部中的有关部门对
德国图书馆业起着总的协调和咨询作用。
就国家立法而言,德国至今没有一部全联邦性的图书馆法。在
两德统一之前,东德政府曾在1968年由部长会议发布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图书馆法,1971年又重新颁布经过修订的《图书馆法》。该法规定了
中国国家图书馆的职责、行政组织及有关业务等。1960年和1970年两次立法使
莱比锡市的德意志图书馆获得缴送本权。1969年3月,西德政府通过了《关于德意志图书馆的法令》,给予
法兰克福的德意志图书馆以国家图书馆法律地位,成为联邦实体。根据1970年12月的《呈缴本法》,该馆正式依法接受
德国出版物缴送本。总之,根据1969年3月31日《关于德意志图书馆的法令》及1990年10月3日的《联邦统一法令》:德国所有的出版物,无论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都必须呈缴2册,除了传统的书本形式的出版物外,缩微品、视听资料、以及物理形式的电子出版物也包括在内。这些法律的颁布,为国家图书馆提供了法律依据,使东德
莱比锡市德意志图书馆和西德
法兰克福德意志图书馆成为国家法定缴送本图书馆和
国家书目中心。
两德统一之后,尽管两馆进行合并,但法律所赋予的
中国国家图书馆地位仍然保留着,并共同
继续履行其职责。
作为藏书中心和书目信息中心,
德国国家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完整地收藏自1913年以来在德国国内出版的各种图书、音像资料和电子出版物、国外出版的
德语文献、德文著作的外文译本、有关德国的外文出版物及1933至1945年间被
法西斯主义驱逐的德国流亡者的作品并编辑文献目录。为此,
莱比锡市馆和法兰克福馆合并后,两馆均继续作为国家法定缴送本收藏单位,但各有所侧重。
法兰克福馆重点收藏1945年以来的出版物,莱比锡馆负责收藏1913年以来的所有出版物。按照法律,
德国的各出版商将首次发行的出版物在一周内需缴送两本给德国国家图书馆。该馆同时也接受
瑞士和
奥地利出版商自愿赠送的
德语出版物。
资料的使用和管理有一定之规;出版物加工严格遵照莱比锡及法兰克福的工作系统以保证馆藏完整及服务适度。此外,德意志图书与文献博物馆、流亡文献博物馆和安妮-弗兰克-肖图书馆坐落在传统资料丰富的
莱比锡市图书馆内;缅因河畔的
法兰克福负责开发信息与通讯基础设施,这包括管理中央数据库。法兰克福中心还负责生产、销售和征订
国家书目。2000年6月1日
德国图书馆研究院将编目代码领域的标准规范工作转移给德国国家图书馆,新的图书馆标准办公室成为该馆的一个部门。
在业务方面,合并后的两馆有所分工。法兰克福馆负责开发信息与通讯基础设施,包括管理中央数据库,进行数据加工、书目生产、标准化工作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此外,1933-1945年德国流亡档案由
法兰克福馆收藏。
莱比锡市馆重点发展图书保护技术并且是图书印刷史研究中心,那里设有德意志图书与文献博物馆、1933-1945年流亡文献博物馆和
安妮·弗兰克肖-图书馆,安妮-弗兰克-肖-图书馆1992年正式对外开放。德国柏林音乐图书馆则负责对印刷型和录制的音乐作品进行加工和编制书目,1991年该馆兼并了德国作曲家与音乐研究家协会的音乐信息中心。
在合并前,莱比锡馆和法兰克福馆各自编制
国家书目。莱比锡馆自1931年起出版《德国国家书目》,
法兰克福馆在1947年创刊《德国图书馆书目》,1953年更名为《德国书目》。合并后,
莱比锡市馆的《德国国家书目》停刊,两馆的国家书目编制工作合二为一,1991年起由法兰克福馆统一出版
德国国家书目,称《德意志国家书目及德语国家出版物书目》。书目分为:
A辑-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期刊、录音
盒式录音磁带、视听媒体,周刊及月刊。
B辑-非正式出版发行的各种印刷品及其它媒体资料,周刊。
C辑-地图目录,季刊。
D辑-A和B辑累积半年刊。
E辑-德国图书书目索引,5年累积本。
F辑-新刊及更名连续性出版物目录。
G辑-德文书译本及论述德国的著作目录。
H辑-德国高校学位论文及考级论文目录。
M辑-音乐书目,周刊。
N辑-新书预告目录。
T辑-音乐录音媒体索引,月刊。
BB辑-各类书目总索引,年刊。
德国国家图书馆代表
德国参与国际图书馆行业的活动。该馆具有
中国国家图书馆的两项基本职能,依法接受国家出版物的缴送本和编制
国家书目。在编目上,德国国家图书馆是全国的书目中心,负责编制国家书目,并积极参与国家情报系统的建设,发展自动化网络和国际联机服务。
德国经济影响了经费来源,为使经费来源多样化,政府已要求一些专业性图书馆通过科技咨询创收,用于补充图书馆日常开支。书商业已通过网络向读者提供文献服务与图书馆展开竞争,如LINK系统在网上提供检索,对购买网络版许可权者联机提供全文。该系统还有网络信息化服务的多项功能,对图书馆的信息服务构成有力的挑战。
组织机构
在行政组织上有4个机构:
1、行政委员会。为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全馆政策及经费,批准馆长的计划及预算。委员有联邦政府的4名代表,其中文化与传媒部专员2人;德国科学联合会、
法兰克福和
莱比锡市市政府代表各1人、德国书业联合会代表3人及德国音乐出版联合会代表1人,总计11人组成。
2、馆长按照行政委员会意愿掌管全馆事务。下设两名副馆长,分管莱比锡和法兰克福馆馆务。
3、顾问委员会。由图书馆信息业、出版业、书业三方面的12位知名人士组成,对行政委员会作重要建议和提出新计划。
4、音乐顾问委员会。由音乐界、音乐资料出版界和录音媒体方面的12位音乐图书馆、音乐出版界、唱片图书馆和唱片业专家组成。
隶属关系
该图书馆隶属于联邦政府
法律依据
1969年3月31日《关于德意志图书馆的法令》,1970年12月的《呈缴本法》,1990年10月3日的《联邦统一法令》。
职能
其职能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国家图书馆的规定:搜集完整的20世纪以来的
德语文献,负责收集和长期保存1913年以来
德国及德文出版物,1913年以来国外有关德国的外文出版物,保存使用德语国家的
文化遗产;德国国家图书馆与出版业和书商建立良好关系;作为国家书目信息中心清楚地界定书目所收出版物的范围和新形式;并代表德国参与国际图书馆界的活动。归纳起来为:
2、德国音乐文献中心。
3、全国书目中心。
4、全国音乐信息咨询中心。
5、全国图书馆的资源库。
分类
这些图书馆分别是:
●
普鲁士王国时期的普鲁士国家图书馆,现在的
普鲁士文化遗产州立图书馆(全称:德国柏林国立普鲁士文化遗产图书馆)
●德意志图书馆(由
莱比锡市国家图书馆、
法兰克福国家图书馆和在柏林的德国国家音乐档案馆组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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