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良规,字元甫,赵安仁子,河南洛阳人。父安仁奏为秘书省正字、同判
太常寺。
张知白荐之,召试,赐进士及第。用王曙举,集贤校理兼宗正丞,预修《
会要》。坐宗正吏盗太庙神御物,出通判蕲州,徙
河南府,知泰、滁二州。历京西陕西路提点刑狱、荆湖南路
转运使,奏罢马氏时所赋丁口米数万石。权判三司开拆司、
度支勾院,直集贤院、知庐州,积官至光禄卿,罢职。初与张宪、
掌禹锡、
齐廓、张子思并为
太常于少卿兼馆职,当进谏议大夫,而执政靳之,止迁卿。故事,卿不兼职,故皆罢。未几,皆还之。改直秘阁、同判宗正事,迁
秘书监,知同、陕、相三州。陕岁饥,百姓请阁残税二分,为官伐,以给河埽。或以为须报乃可行,良规曰:“若尔,无及矣。”檄县遂行,而以擅命自劾。进
太子宾客、权判殿中省,迁尚书
工部侍郎、判本部、知州,卒。良规所至州郡,为政不甚力,然善委任佐属,禄赐多分赡族人,余皆输之酒家。子君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