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春德
谷春德
谷春德,男,1931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汤原县,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他在195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并在此后长期致力于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法学概论的教学与研究。
教育背景
谷春德于195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工作经历
谷春德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两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学术成就
谷春德的主要著作包括《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合著,获得北京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二等奖)、《西方法律思想史》(主编)等。他的研究成果还包括《人权的理论与实践》(独著,获得北方14省市优秀图书奖)、《人权新论》(副主编)、《人权史话》及其修订本(主编,获得北京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实践》(主编)等。此外,他还发表了多篇关于民主、法制、人权及依法治国问题的文章。
主要观点
谷春德的研究领域涵盖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基础和人权理论。他曾在多个学术期刊发表文章,探讨了诸如“天赋人权说”、“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等问题,并对中国的人权维护和法律保障进行了深入分析。
论文列表
谷春德在其职业生涯中共发表了约百篇文章,其中包括:
- 《略论“天赋人权说”》刊登于《红旗》杂志1987年第7期。
- 《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9年11月15日。
- 《中国对人权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障》被收录于同年的世界法律大会《论文集》,并由《解放军报》转载于1990年4月。
- 《法制是实现人权的可靠保障》发表于《法治日报》1988年12月5日。
- 《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发表于《阵地》杂志1991年第2期。
- 《西方国家人权的历史和现状》发表于《教学与研究》1990年第4期。
- 《人权与公民权的联系和区别》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2年。
- 《美国的人权困扰》发表于《法制日报》1992年1月15日。
- 《西方天赋人权说与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发表于《法制日报》1992年10月24日。
- 《社会主义人权与法制》被收录于《当代人权》1992年第3期。
- 《驳范普拉赫“西藏人权问题”谬论》发表于《阵地》杂志1992年第6期。
- 《从洛杉矶事件看美国的人权状况》发表于《法治日报》1992年5月18日。
- 《我国法制对人民生存权的确认和保障》发表于《阵地》杂志1992年第1期。
- 《略论政治权与发展权》发表于《北京周报》(英文)1993年5月。
- 《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发表于《法制日报》1993年6月19日。
-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人权建设》被收录于《当代中国人权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12月出版。
- 《西藏人权的历史和现状》发表于《高校理论战线》人民日报(海外版)1991年至1992年1月2日。
- 《中国的司法制度不容诋毁》发表于《法治日报》1994年4月4日。
- 《一套人权研究的新佳作》发表于《光明日报》1995年8月31日。
- 《中国人权事业的真实记录》发表于《人民日报》1996年3月4日。
- 《中国的人权研究》发表于《北京周报》1996年。
- 《当代中国人权司法保障不容否定》发表于《高校理论战线》1995年。
- 《加强人权研究,再创中国人权事业辉煌》发表于《人民日报》1996年1月16日。
- 《搞强权政治没有资格讲人权》发表于《光明日报》1996年1月27日。
- 《当代中美两国人权观的比较研究》发表于《江汉石油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 《美国的人权状况越来越糟》发表于《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1年第4期。
- 《中国人权事业与国际接轨》发表于《香港大公报》2001年3月2日。
- 《当代中国人权司法保障不容否定》发表于《高校理论战线》1995年。
- 《加强人权研究,再创中国人权事业辉煌》发表于《人民日报》1996年1月16日。
- 《搞强权政治没有资格讲人权》发表于《光明日报》1996年1月27日。
目录
概述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学术成就
主要观点
论文列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