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9月11日,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
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领导体制。为正厅级单位。
80年代后,
天气雷达、高
分辨率云图无线电接收机、
计算机远程通信网的建成,使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工作迅速发展。
(一)制定吉林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
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
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
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
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吉林省气象台(松辽流域气象服务中心、吉林省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