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安,男,
汉族,1953年9月生,山东威海人,大专文化,1970年6月参加工作,197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12月15日,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以
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1979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刑二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处级);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5月,据
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梁子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15日,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以
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