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冕,男,
汉族,1956年4月出生,
慈溪市人,本科学历,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本科班、
浙江大学经济学研究生班结业。曾任
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18年6月27日,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苏利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人物履历
1975.12-1980.01 浙江省慈溪县逍林供销社分社百货部组长;
1980.01-1981.11 浙江省
慈溪市逍林供销社生活中心商店副经理;
1981.11-1983.03 浙江省慈溪县逍林供销社副主任、党总支委员;
1983.03-1986.09
浙江省慈溪县供销联社副主任、党委委员;
1986.09-1988.07 浙江省宁波市委党校党政专业学习;
1988.07-1990.06 浙江省慈溪县(市)供销社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1990.06-1992.12 浙江省慈溪市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党委书记;
1992.12-1993.07 浙江省
慈溪市财贸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3.07-1994.03 浙江省慈溪市委办公室主任;
1994.03-1995.11
浙江省慈溪市副市长;
1995.11-1997.08
余姚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08-2000.07 浙江省余姚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7.03-1999.12在省委党校本科班
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0.07-2000.12 浙江省余姚市委书记、市长;
2000.12-2004.08 浙江省余姚市委书记(其间:2002.09-2003.01在中央党校第五期县市区书记培训学习);
2004.08-2006.03
浙江省宁波市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6.03-2007.05 浙江省宁波市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7.05-2012.04 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副市长;
2012.04-2017.04 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2.06当选浙江省
宁波市总工会主席);
2017.04 因届满被免去职务(2017.10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11月,据
浙江省纪委消息: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涉嫌严重违纪,
接受组织审查。
依法双开
2018年1月23日,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消息:苏利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背弃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生活腐化,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
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苏利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苏利冕中共
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苏利冕违纪所得;将苏利冕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苏利冕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说到,自己是一个原本即将退休走出办公大楼却马上要跨入监狱大门的人,制造这个惨痛悲剧的,恰恰是自己。究其原因,是因为理想信念缺失,在贪欲中迷失了方向,将权力作为捞取个人好处的资源,既想当领导,又想当老板,处心积虑谋取私利,走上了犯罪道路,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非常感谢审查期间同志们的教育、挽救、帮助,对查处心服口服,自己会好好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争取在余下的人生道路上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审审理
2018年4月19日上午,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涉嫌受贿案在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苏利冕利用担任浙江省
慈溪市副市长兼慈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余姚市市长、余姚市委书记、
宁波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宁波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人员在企业经营、项目投资、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5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利冕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苏利冕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舟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近4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二审判决
2018年6月27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苏利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案的赃款和部分赃物折价款共计人民币677.2014万元及名牌手表5块,字画古董等物件4件(幅),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