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亦曼,女,
西乡县人。
江隆基之女。1945年11月26日生于
陕西省延安市,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毕业于
兰州大学化学系。
1985年至1990年在国家民政部工作,先后在
民政管理干部学院任副院长,党委书记,社会福利司副司长、司长,兼任第六届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会委员,第一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1990年至2003年在国家人口与
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先后担任副书记、宣传教育司司长,中国计生协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2003年9月至今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任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是
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联席会议、国务院防治
艾滋病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红十字会与
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委员。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
特别是在2004年
12·26印度洋地震、2008年
5·12汶川地震救援救助和灾后重建以及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工作中工作出色,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表彰。2008年被民政部评为
中华慈善奖特别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