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达清,男,1970年8月出生,
汉族,江苏宜兴人,在职大学学历,
学士,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
现任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90.09—1993.08
江苏警官学院治安专业学习;
1993.08—1994.09
江苏省公安厅文保处见习;
1994.09—1999.04 江苏省公安厅文保处科员、禁毒处科员;
1999.04—2001.04 江苏省公安厅禁毒处综合科副科长(其间:1998.08—2000.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1.04—2005.01 江苏省公安厅禁毒处秘书科副科长;
2005.01—2011.08 江苏省公安厅禁毒处秘书科科长(其间:2008.10—2009.10挂职任
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副局长;2005.12军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大学毕业,2007.01获法学
学士);
2011.08—2015.07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海岸警卫队总队副总队长;
2015.07—2016.07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水上警察总队副总队长、省公安
特种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兼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6.07—2019.07 江苏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
2019.07—2019.09 江苏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一级调研员;
2019.09—2019.11 江苏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一级调研员,江苏公安实战训练中心主任(其间:2018.02—2019.11挂职任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9.11—2019.12
淮安市副市长,市
公安局局长;
2019.12—2022.01 淮安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委员;
2022.01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法制、信访、国家安全、“331”整治方面工作。
联系国家安全局。
任免信息
2019年12月,淮安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周达清同志为淮安市副市长、市
公安局局长。
2022年1月17日下午,
苏州市委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系统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其中包括提名周达清为苏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人选,任命周达清为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任市公安局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2年1月17日下午,
淮安市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干部大会,宣布省、市委关于周达清、
赵立宏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周达清同志不再担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
2022年1月27日,淮安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周达清的淮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2年3月,
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周达清为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4月2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达清为苏州市副市长。
2022年4月25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周达清为市
公安局局长。
2022年12月27日下午,中国共产党
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举行。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周达清同志辞去淮安市委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