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留元(1936-1999),出生于甘肃天水,是
中原地区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他在1959年毕业于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并在
西北政法大学担任教授职务。胡留元在其职业生涯中获得了政府专家特殊津贴,并在中国法制史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他的研究成果包括多部专著和合著作品,其中《中国民法史》荣获第11届
中国图书奖。此外,他与妻子
冯卓慧共同撰写的《西周法制史》和《长安文物与古代法制》也获得了
陕西省人文社科
二等奖的认可。胡留元还发表了超过70篇的学术论文,对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胡留元在
西北政法大学任教期间,专注于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他的学术成果丰富,其中包括个人著作以及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其中,《中国民法史》一书因其卓越的质量而获得第11届
中国图书奖。他还与夫人
冯卓慧共同完成了《西周法制史》和《长安文物与古代法制》两部作品,这两本书籍均获得了
陕西省人文社科
二等奖。除此之外,胡留元还在
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多达70篇的论文,这些文章涵盖了广泛的法律
历史学领域,对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