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科研培训、质量控制中心。
获得荣誉
2020年9月8日,获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主要职责
传染病、寄生虫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的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疾病病原生物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内设机构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20个机构,其中行政后勤部门5个,业务部门15个。
(一)行政后勤部门
1.中心办公室(学会办),简称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要档案、政务文秘、考核督办、信息宣传、外联接待工作,维持单位日常运转;负责人事管理、人才培养、劳资职称、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科研学术、教育培训工作;履行省预防医学会办公室职责。
2.党委办公室,简称党办。
负责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党员管理及培养发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统战及群团工作。
3.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工作,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查处违纪行为。
4.财务部。
负责中心财务收支、内部核算、预算制定和执行、决算。
5.总务部。
负责单位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区、家属区的房屋资产、设施维护、卫生绿化、安全保卫、水电管理,办公区食堂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供应、二类疫苗的采购配送等工作。
(二)业务部门
1.免疫规划所。
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和冷链运转;开展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调查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开展疫苗临床试验等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加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简称传防所(应急办)。
制定传染性疾病(免疫规划疾病、鼠疫、布病除外)、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疾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负责灾后防疫及疫源地消杀灭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及协调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与利用;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加挂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所牌子),简称病毒所。
负责病毒检验检测,负责BSL-3实验室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制定病毒性疾病(免疫规划疾病、艾滋病除外)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疾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调查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艾滋病预防控制所,简称艾防所。
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技术方案,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鼠疫与布病预防控制所,简称鼠布防制所。
制定鼠疫、布病的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鼠疫、布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负责鼠疫、布病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6.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控所,简称消毒生防所。
负责疫源地消毒及灾后防疫工作;负责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监测鉴定;开展手术室、净化室消毒效果的检测评价;负责医院感染监测和评价;开展病媒生物的调查、监测、控制;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计算机信息与网络中心(医学图书馆),简称信息中心。
负责中心门户网站、局域网络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相关信息的发布;负责传染病系统、OA系统、年度编码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编年度全省疾控机构基本信息报告;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履行省医学图书馆职责,配合中心办公室做好科技论文审核工作。
8.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简称慢病所。
负责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技术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调查和预防控制;承担死因监测任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营养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所(学校卫生所),简称营养食品所。
开展不同人群营养监测和评价;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组织实施,结果收集、分析、评价及上报;负责学校卫生、食物中毒监测与防控及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环境健康研究与评价所,简称环卫所。
负责环境卫生的监测与评价;负责环境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承担环境相关污染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1.放射与职业卫生所,简称职卫所。
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测与评价;负责职业、放射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承担职业、放射污染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2.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所,简称生物所。
负责病原微生物检测,肠道病原菌、呼吸道病原菌、自然疫源性病原菌(鼠疫除外)及不明原因病原菌的检测;寄生虫、真菌检测;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3.理化检验所,简称理化所。
负责食品、环境、职业卫生等人体外环境影响因素的物理化学检测;负责急性化学性中毒的应急检测;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4.毒理检验与评价所,简称毒理所。
负责健康相关产品的功能学、毒理学检测与评价,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5.业务管理办公室,简称业务办。
负责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实验室管理、资质认定与维持;负责委托检验样品的受理、分发和检验报告的发放;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02-18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责.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08-14
目录
概述
获得荣誉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