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振铎于
同治十年(1871年)考中进士,授予
庶吉士官职。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丁振铎被任命为新疆布政使,他在此期间凿井开渠,兴修水利,发展边疆经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他被提拔为
云南巡抚,兼署
云贵总督。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丁振铎调任
山西省巡抚,次年又被任命为云贵总督,旋兼云南巡抚。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他被任命为
闽浙总督,但未赴任。后来,他被授予协理开办资政院事宜、禁烟大臣等职务。
宣统元年,丁振铎被授予弼德院顾问。宣统三年(1911年)告病还乡。民国三年(1914年),
袁世凯起用他为
南京总统府参政、审计院院长兼大总统高级顾问,同年8月病故于北京,终年72岁。
咸丰九年(1859年)中举,
同治十年(1871年)中
进士,授予
庶吉士官职。先后任
翰林院编修、武英殿功臣馆修官、
国史馆总纂官、
监察御史、
京畿道台、布政使、
云南省和
广西巡抚、
云贵总督、协理资政院事兼弼德院顾问大臣。光绪三年(1877年)任
会试考官时,北京富商冯恩照之父贿赂六部官员,赐冯恩照为
举人。丁获悉后,奏呈
光绪帝,核对冯考卷笔迹,光绪帝下令查处。光绪九年(1883年)任监察御史期间,遇京城一王爷住房多年不纳房产税,他用铁链铐锁王府门前
石狮,以示王爷犯法。
直隶总督兼
北洋政府大臣
李鸿章门人恣行京市,勒索银两,丁将其依法查处。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丁振铎被任命为新疆布政使,他在此期间凿井开渠,兴修水利,发展边疆经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他被提升为
云南巡抚,兼署
云贵总督。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丁振铎调任
山西省巡抚,出任
云南省总督,经查云南普河镇总兵
高德元蛮横骄奢,纵兵殃民,立即斩高于总督府外。而对少数民族则采取宽容、争取的政策,
苗族首领
丁槐不服辖治,屡闹纠纷,丁振铎迎来送往以礼待之。丁槐受感化,纳粮交税,接受管辖次年又被任命为云贵总督,旋兼云南巡抚。光绪三十年(1904年),
京都大臣攻击其"怠于新政",丁以"才不胜任"为由请求引退。
光绪帝召他入京,任命为理资政院事,委以禁烟大臣兼弼德院顾问大臣等职。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他被任命为
闽浙总督,但未赴任。后来,他被授予协理开办资政院事宜、禁烟大臣等职务。
宣统元年,丁振铎被授予弼德院顾问。
宣统三年(1911年)告病还乡。民国三年(1914年),
袁世凯起用他为
南京总统府参政、审计院院长兼大总统高级顾问,同年8月病故于北京,终年72岁。
罗山县周党镇中山村有
云贵总督丁振铎旧居。旧居始建于
清代末年,整座宅院座东朝西,共有房屋100余间,系典型的四合院结构布局。门外甬道、院内空地全部用石条铺就,整个宅院共有两处高大雄伟的大门,一处朝西,一处面南。周围是高2米、宽0.6米的石砌围墙,围墙上设有枪眼、暸望口等防御设施。围墙外是一圈宽约15米、深2米的
护城河。整个宅院仅有西大门外一道宽约3米的
石桥与外界相通,桥上建有两道用于防御的大门。
丁振铎墓碑位于
罗山县城南周党乡中山村黄老湾。碑高2.2米,宽0.77米,厚0.08米。凡15行,满行34字。首行为:“中华民国三年十月大总统遣陆军上将
荫昌致祭于审记院院长巡卿先生之灵”等字,其下皆以四言文体,颂扬丁振铎生平事迹和才学功德。
他不畏权贵,曾依法查处北京大商贾冯恩照之父贿赂六部、
李鸿章门人勒索银两及清一王爷不纳国税等罪行,受到世人称赞。(《河南古迹名胜辞典》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