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甘肃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正厅级。中共甘肃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归口管理全省外事、港澳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事、港澳事务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港澳事务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制定外事、港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港澳事务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港澳事务活动;处理重大涉外事务。
(三)审批审核授权范围内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外国人员来甘访问事宜;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通行证颁发及签证、签注工作。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甘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甘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的外事活动。
(五)负责协调我省与国际友好省州、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国际友好城市结好的报批手续。
(六)负责我省中蒙边界管理工作;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
(七)接待和管理来甘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有关事宜。
(八)负责全省港澳事务工作和港澳重要宾客来访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引进港澳资金、技术、人才和港澳同胞捐赠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展引进港澳资金、技术工作。
(九)指导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甘肃省国际友好联络会等社会组织的工作。
(十)承担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甘肃省侨务办公室、甘肃省港澳事务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综合处
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跟踪督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重大涉外事项的推进完成。承担信息收集、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件核稿、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行政督查、信访接待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统筹协调处
负责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省级领导年度出访计划,承办报批事宜。督促检查各项涉外政策法规的落实。研究制订全省外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方性外事规章制度。分析研判全省各领域对外交往状况,提出系统性对策和合理化建议。承担办内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外事政策和国际热点、敏感问题研究及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我省中蒙边界的管理,协调处理涉边外事业务,指导并参与边防、口岸会谈和会晤工作。
出入境管理处
负责全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审核、审批及计划管理工作。承办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员护照、签证及赴港澳团组人员通行证和签注工作。承担因公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管理工作。审核涉外公证认证等领事业务。承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因公出国(境)团组违纪违规问题。管理驻京签证室签证工作。承办我省邀请重要外宾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受理外国人来甘签证、邀请函审发。负责我省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在甘外国人管理。负责我省领事安全保护工作,综合协调我省涉外案件。
亚洲非洲处
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我省与相关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负责与相关地区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联系和人员来甘公务活动的安排及接待。承办省领导出访相关地区国家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省级领导出席涉相关地区国家的外事活动。承办相关地区国家重要来访团组的接待事宜。协调、管理我省同相关地区国家发展友好城市。承担我省重要节会的外事服务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地区人员在我省的涉外案件。
欧洲美洲大洋洲处
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我省与相关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负责与相关地区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联系和人员来甘公务活动的安排及接待。承办省领导出访相关地区国家的有关事宜。统筹安排省级领导出席涉相关地区国家的外事活动。承办相关地区国家重要来访团组的接待事宜。协调、管理我省同相关地区国家发展友好城市工作。承担我省重要节会的外事服务保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地区人员在我省的涉外案件。
新闻文化处(涉外安全处)
负责重要涉外活动新闻报道的组织和稿件审核。负责本办网站建设和上网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编辑工作年鉴。承担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来甘采访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甘活动管理和外宣、维稳、反恐、救灾等工作。
交流合作处(港澳事务处)
负责指导协调我省跨地区国际交流合作。联系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和甘肃省国际友好联络会工作。负责我省港澳事务工作;指导协调我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交流合作;联络在甘港澳企业。
机关后勤
在办党组和分管主任的领导下,开展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及机关日常事务管理。
1、拟定机关后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
2、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和调配;为机关内外宾接待工作(住宿、用餐、交通等)提供后勤保障;做好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保管和办公设备的维护。
3、负责机关办公楼、院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水、电、暖的保障和日常维护工作。做好机关各类会议、活动所需场所及设备的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对外联络和机关与所在辖区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事宜。
5、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翻译中心
为全省来访的主要外宾及省级领导出国访问、考察提供翻译服务;为全省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国际经贸洽谈、科技文化交流省级领导对外交往的信函等承担翻译工作以及培训等任务。
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省友协。英文译名为Gansu Provincial People’s Association for Friendship with Foreign Countries,英文缩写为GPAFFC。它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赢利性省级人民团体。其业务工作受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Chinese People’s Association for Friendship with Foreign Countries, 缩写为CPAFFC)的指导;
甘肃省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宗旨是:增进甘肃省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相互间经济、贸易、社会、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甘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指导下,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发展友好合作关系。通过相互访问、举办展览、举行纪念活动、人员交流、经贸洽谈等友好活动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共同发展。
积极参加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经济、文化、保护生态环境等人类进步事业的活动。
开展对外民间经济、社会、教育、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为甘肃省的经济建设服务。
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民间文化艺术交流和友好访问。
协同承办全省各地与国外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
开展其他有关甘肃省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合作的工作。
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于1980年8月(其前身为成立于1949年10月3日的兰州市中苏友好协会)。最初称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甘肃省分会。根据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987年1月2日通知精神,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甘肃分会自1987年2月5日起更名为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址设在兰州。
依《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深化改革方案》规定,设置友协办公室和友城工作处。其职责为:
友协办公室职责:负责省对外友协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与全国对外友协和各省(区、市)对外友协联络工作;负责国外友好团体、友好人士的联络和接待工作;组织我省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全国对外友协实施的对外交流项目;开展对外人文交流,推动我省民间对外友好工作。
友城工作处职责:受省政府委托,协调管理全省各地同外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归口管理全省建立友好城市的初审和报批工作;推动友城间的交流与合作,协调督办全省友好城市间的重大合作项目;依托友城渠道开展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
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英文名: Gansu NGO Network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s,成立于2014年1月(西北首家、全国第七家),该会的宗旨是:广泛联系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本省民间组织及人士,为推动甘肃省民间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自成立以来,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开展友好交往,成为甘肃省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活动的重要平台。
该会由甘肃省社会发展、科学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卫生、经济贸易、扶贫助残、非公经济、生态环保、人权保障、民族宗教、公益救助、工商企业、妇女青年等领域的具有开展国际交流和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能力的社会团体和人士组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副会长5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9人,理事21人,现有会员单位54个。
参考资料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08-01
机构设置.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08-0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综合处
统筹协调处
出入境管理处
亚洲非洲处
欧洲美洲大洋洲处
新闻文化处(涉外安全处)
交流合作处(港澳事务处)
机关后勤
翻译中心
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甘肃省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