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5月,北京市食品办通报“
假鸭血”调查情况,
北京稻香村两家门店问题性质各有不同,其中
北京师范大学店被查明“以
猪血豆腐假冒鸭血豆腐销售”,另外北京第五
肉联厂和北京中瑞食品有限公司的承租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市食品办指出,稻香村农大店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导致该产品以鸭血豆腐名义售出。而另一家被发现同样出售
假鸭血豆腐的稻香村
北京师范大学店,是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营业部。记者了解到其属于稻香村的直营店。市食品办称,该营业部生鲜柜台从供货商陈某那里“以
猪血豆腐名义购进产品后,假冒鸭血豆腐对外销售”。
在市食品办调查情况中,虽然都是售假鸭血豆腐,但两家
稻香村门店存在的问题性质各有不同。农大店主要是在“不知”情况下未履行进货查验,稻香村北师大店则有“明知、故意”之嫌。
除稻香村外,北京市食品办还调查了此次被曝光的两家生产企业,指出
北京市第五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北京中瑞食品有限公司均是有合法资质的生猪屠宰企业,两企业并不生产
猪血制品,但把车间或厂房租给了个人加工生产
猪血豆腐制品。经过查证,两厂分别向承租人李某和陈某提供经
检疫合格的生猪血液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猪血豆腐,猪血豆腐均经过检验和检疫,为合格产品,但“承租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市食品办表示已责成
有关部门对所涉及的当事者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同时,针对血豆腐的问题,监管部门已经组织对市场上销售的血豆腐制品组织全面抽检,正在等待检测结果。执法部门还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北京生猪屠宰企业进行规范治理。
2、北京市场上的散装鸭血豆腐,大多是不法商贩用
猪血、牛血作假制成。2008年,京市工商局市场处已要求对涉及的市场展展开抽检时抽检抽检分盒装鸭血豆腐送检。工商部门表示,在市场内暂未发现有销售散装鸭血豆腐豆腐的
市工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说,对散装血豆腐的禁止性规定主要是由各市场依据自身情况做出的,全市范围内并没有对其做出专门的规定,主要查看进货票据是否齐全,不能为三无产品等。工商部门表示,用猪血、牛血冒充
鸭血,这种行为属于欺诈或以次充好,将对商户按
不正当竞争来处罚,如果在
血旺里发现了超标的甲醛等不安全物质,就将按食品安全法规来处理。
生的鸭血豆腐在未煮熟时没有
气孔,表面光滑,呈
栗色;煮熟后有气孔。假的鸭血豆腐在未煮熟时就有蜂窝状气孔,颜色更偏咖啡色。真的鸭血豆腐吃起来嫩滑且有鸭子的香味,没有明显血腥味;
假鸭血豆腐有吃胶状物的感觉、口感很韧。真
鸭血易碎、不能拉伸,假鸭血由于加入了
物质,反而有韧性、可以拉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