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国,男,
汉族,1958年6月生,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博士,教授,
财政学专业硕士生、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15年6月26日,许建国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许国勇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分别被免职。
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收理论、政府和税收法律制度等。主持、参与了“税式支出制度在中国的应用与设想”等10多项国家自然基金、省部级课题,出版了《
税收与社会》、《改革税收学》、《
西方税收思想》、《中国税法原理》等专著,翻译出版了《供应学派的税收政策》一书,主编了国家“八五”和“九五”规划教材《
中国税制》,在《
财贸经济》、《
财政研究》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并有多项著述和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考察了
日本、
韩国税收制度;1994年出访
美国华盛顿大学和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就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进行合作研究;2000年赴
德国参加中德税收制度国际研讨会,同时赴
法国、
比利时、
卢森堡、
荷兰等国考察。
1992年获国家教委“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青年教师奖(教学类)”;被评选为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
湖北省百名跨世纪优秀人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015年4-5月,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组抽查发现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十分突出,超标率超过60%。2014年11-12月,省委巡视组在对省地税局的专项巡视中发现全省地税系统还存在违规修建办公楼、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严重问题。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公车配备等情况下,省地税局党组没有严肃认真对待,没有采取坚决措施进行彻底整改,没有举一反三,致使有关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许建国对此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省地税局纪检组作为监督执纪机构,协助省地税局党组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监督不力,没有动真格,对全省地税系统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执纪不严,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许国勇作为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应承担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