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地区行政公署(简称绵阳地区行署)于1968年7月由原绵阳专区行政专员公署更名成立,1985年2月因绵阳撤地建市而撤销,是此18年期间
四川省省级政府(依次为四川省革命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四川省级政府对原绵阳地区行使行政管辖,地区行署与中共绵阳地区委员会
合署办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20日建
绵阳专区,成立“绵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治地绵阳县,仍辖中华民国时期的绵阳行政督察区所辖10县;1953年3月10日,撤广元专区,其所辖
旺苍县、
昭化县、
剑阁县、
青川县、
平武县、
北川羌族自治县、
江油市、旺苍县8县划入,共辖18县;1953年7月4日,
广汉市、
什邡市、
金堂县3县划出,辖15县;1958年10月18日,原
遂宁专区所辖遂宁县、
蓬溪县、
潼南区、
中江县、
三台县、
射洪市、
盐亭县7县并入,共辖21县(此前江油、
彰明县二县于1958年9月5日已合并);1959年3月22日,昭化县、
罗江区2县撤销,分别并入广元县和德阳县,
专区辖19县。
1968年7月8日,改
绵阳专区设
绵阳市,绵阳专区行政公署改称“绵阳地区行政公署”;1976年2月4日,因分绵阳县筹建县级绵阳市,绵阳地区辖19县1市;1977年9月24日,潼南县划出,地区辖18县1市;1978年4月25日,绵阳县并入绵阳市,地区辖17县1市;1983年8月18日,分绵阳地区建
德阳市,德阳县、绵竹县、
中江县3县划出,绵阳地区辖14县1市;1985年2月8日,绵阳地区撤销,分别建立绵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共三个
地级市,绵阳地区行政公署遂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