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映汉(1753-1830),字筠圃,
清代海丰县城里村(今
山东省无棣县无棣镇城里村)人。他在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中举,次年成为
进士。历任户都四川司
主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
员外郎,后晋升为
云南省司郎中。张映汉以其正直和廉洁闻名,在多个职位上表现出色,尤其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坚持原则,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张映汉出生于1753年,他的家乡位于今天的山东省无棣县无棣镇城里村。他在青年时期就展现出了卓越的学习才能,最终在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成功地通过了乡试,成为了
举人。随后,他又在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的会试中脱颖而出,一举成为
进士。
张映汉的职业生涯始于户都四川司
主事,之后担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
员外郎,后来晋升至
云南省司郎中。在他任职期间,他曾多次因为坚持正义而受到上级官员的挑战,但他始终秉持公正的原则,最终获得了他们的尊重。
有一次,当他作为现审处总办时,面对一位
满族企图侵占平民财产的情况,张映汉经过仔细调查后,果断地将财产归还给了原主人。尽管当时的总理倾向于支持这位满族人,但张映汉毫不妥协,连续三次提交了他的判决意见。最终,总理不得不批准了他的决定。这一事件不仅显示了张映汉的勇气和决心,也为他赢得了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在另一件涉及湖南苗人聚居区动荡的事件中,张映汉表现出了非凡的胆略。他带领一行人在山区穿行时,遭遇到了
苗族的攻击,但他们并没有退缩或惊慌失措,而是继续前行。这种勇敢的行为为他赢得了提升的机会,他因此被任命为衡永道道员。
然而,张映汉并非总是如此幸运。在
爱新觉罗·颙琰五年(1800年),因为他主持科举考试时出现了错误,导致他被免去了职务。但是,湖广总督
姜晟非常欣赏他的才干,于是请求朝廷让他前往川楚军营效力。在那里,张映汉负责粮食供应工作,他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很快就被提拔为湖北粮道,继而又升任
山西省按察使、湖北布政使。
张映汉在湖北
巡抚任上的九年时间里,以廉洁奉公的形象和对民生的关注而著称。他不仅自己生活简朴,而且严格要求下属也要保持廉洁。在他的领导下,抚署形成了良好的廉政风气,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他的这些行为得到了皇帝的高度赞扬,并在
爱新觉罗·颙琰二十五年(1820年)被提升为湖广总督。
不幸的是,张映汉在任期内遇到了一次严重的食品腐败案件,这导致他被迫辞去了职务。尽管如此,他的形象和贡献依然深入人心,尤其是他对人民的忠诚和关爱,这一点在他晚年的生活和诗歌创作中都有所体现。
张映汉晚年回归故乡,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忙碌于政务,而是更多地享受着田园生活的乐趣。他会与邻居们谈论天气和农业,也会与农民们讨论种植技术。此外,他也喜欢与朋友们一起探讨文学和诗词。他的生活方式简单朴素,完全没有过去的官僚架子,这让人们对他的印象更加深刻。
张映汉在其一生中留下了丰富的著作,包括《毛诗汇参》12卷《毛诗韵考》8卷《韵学弟子训》4卷以及《奏疏》30卷。此外,他还创作了大量的诗歌,这些作品不仅是他个人思想和情感的表达,也是那个时代社会风貌的真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