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英文名:Shangdao Coffee Food Co., Ltd,简称:上岛咖啡),是以经营管理咖啡连锁事业为主的企业。公司位于
上海市嘉定区复华
高新技术园区申裕路,董事长为游昌胜。
上岛咖啡最初由上岛忠雄创立于日本神户,1968年,
陈文敏将上岛咖啡引入中国台湾,并创立台湾上岛咖啡。1997年,陈文敏找到了7个股东,进军大陆市场;同年,与唐城集团合作,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并在
海口市开了第一家上岛咖啡店。由于生意火爆,股东矛盾爆发,2000年底,上岛董事会决定分为8个片区经营;次年8月,决定把总部迁往
上海市,上海上岛咖啡有限公司成立。2003年,上岛咖啡经营体系内讧,次年7月发生了严重的品牌归属权拉锯战。与此同时,旗下门店扩张至3000家。2015年,公司遭受了上岛系咖啡品牌和其他咖啡品牌的双重夹击,多家门店关门倒闭;同年,上岛咖啡向商务套餐转型。2018年,公司下沉到县城。
上岛咖啡生产咖啡、
茶饮料,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其咖啡门店管理模式以加盟店为主,旗下有法牧牛排咖啡和UBC
咖啡等品牌。截至2023年底,上岛咖啡共有284家门店,覆盖123个城市。上岛咖啡获得了2022年中国咖啡连锁品牌15强的荣誉,2024年在中国咖啡厅十大品牌排行榜中排名第6位。
历史沿革
来源创立
神户是
日本的港口城市,也是最早对外开放的港口之一,欧美人来到神户做生意,把
咖啡文化带入了这个城市。1933年,神户商人上岛忠雄创办了“上岛忠雄商店”,开始经销
咖啡豆。1951年,上岛咖啡
安尼普株式会社正式成立,1958年,在
福冈市博多开出了第一家咖啡店。
1968年,中国台湾商人
陈文敏到日本拜会友人,在日本上岛咖啡店喝了杯咖啡后受启发,当场与上岛咖啡
安尼普株式会社签订了协议,把上岛咖啡引进中国台湾。上岛咖啡于1968年进驻中国台湾,陈文敏创建台湾上岛咖啡(UBC
咖啡),经营咖啡器皿为主。
1997年,上岛咖啡海南海口店开业。同年7月,与唐城集团合作扎根
海南省,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游昌盛任董事长,陈文敏任总经理,并于两年后在北京、
广东省等地设立分公司。2000年底,上岛董事会决定把中国分为8个片区,由公司的八大股东分别经营。次年8月,上岛董事会决定把总部迁往
上海市,成立上海上岛咖啡有限公司,并将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上岛(及图)”商标转让给上海上岛咖啡有限公司。
曲折发展
2003年开始,上岛经营体系内讧,发生严重的品牌事故,杭州上岛与上海上岛因商标问题对簿公堂,最终北京高级法院判定广泰公司侵权,于是维持商评委的裁定书,上海上岛失去了商标。2004年7月2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上海上岛“上岛(及图)”商标应予撤销。不久,上海上岛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品牌归属权的争夺进入拉锯战。在诉讼过程中,上海上岛降低加盟费,旗下门店一度扩张至3000家。
2015年,上岛
咖啡因受上岛系咖啡品牌和其他咖啡品牌的双重夹击,其3000家门店大面积关门倒闭。同年,上岛咖啡向商务套餐转型,拥有了1200多家分店,其中
上海市有120家左右。分店比较密集的主要分布在上海、北京、
广东省、
浙江省、
福建省、
天津市等地。2018年,上岛咖啡在行业竞争中调整布局。市场下沉到县城,集团还推出了法牧牛排咖啡和UBC
咖啡。次年,在”中国咖啡行业百强榜”中,上岛咖啡以36个亿的年营收位列第8位。2022年,上岛咖啡共有333家门店,其门店总数量和新开店数量位居中国咖啡行业第10位。
机构治理
组织架构
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加盟的方式设置门店。
管理层
股权结构
公司业务
经营范围
业务部门
主要品牌
经营状况
2020年末,上岛咖啡门店管理模式以加盟店为主,门店数量500家,居中国现磨咖啡品牌第三位,覆盖20多个城市。截至2021年6月底,上岛咖啡在中国内地共有超过100家门店。其中以
广州市、
深圳市和
珠海市等珠三角城市为主要发展区域。次年,上岛咖啡共有333家门店。其门店总数量和新开店数量位居中国咖啡行业第10位。
参考资料
企业文化
企业标识
上岛咖啡LOGO设计,首先是颜色选择与咖啡色相近,其二是整个设计突出了上岛咖啡的主题。其标志的最上方是两个带着翅膀的龙捧着一个王冠,显示出高贵,是对顾客的一种尊重。上岛咖啡的logo设计返璞归真,复古,同时跟随时尚潮流。
精神文化
获奖情况
参考资料:
相关事件
经营丑闻
2012年3月,舜网-都市女报发起“3·15维权月”活动。3月14日,市民李女士打电话反映,2011年6月她在朝山街上岛咖啡西餐厅办理了1000元现金卡,上次就餐时,餐厅表示该卡已不能使用。女报与维权律师陪同李女士维权,最终宝生源上岛咖啡同意赔偿李女士损失,将卡中余额置换到新卡中。
2020年4月,薛女士和朋友来到上岛咖啡华夏店,用餐前把自带的一瓶红酒交给了服务员。点餐后,薛女士被告知,因为是自带酒水,所以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30元。薛女士认为“酒具费”的不合理之处在于,消费者去餐厅用餐,餐厅应该提供良好的用餐环境,若按店方说法,假若使用酒具要收使用费,那么消费者还使用了沙发、桌子、椅子……是不是也该收费,于是打了12315进行投诉。随后,12315投诉举报处回复:《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上岛咖啡在菜单中提到“谢绝自带食品,自带酒水每瓶收取酒具费30元。”的做法,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
2022年9月,“上岛咖啡”因规定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被警告并罚款。上海德立丝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育秀路1333-1337号从事餐饮服务的
经营活动,店招为“上岛咖啡”。当事人于2022年2月25日制作了点菜单,第一页写有14条声明条款,并在声明条款下面写有“以上提示最终解释权归上岛咖啡所有”,其中第5条声明写有“请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如有任何意外或者丢失敬请自行处理,本店概不负责。”沪市监奉处〔2022〕262022001102号指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以及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从轻处罚如下:警告;罚款500元。
其他事件
2010年9月,北京沁泉餐饮有限公司大成路分公司未经授权,在
丰台区大成路25号经营上岛咖啡牟利。其经营门店的外招牌上和经营所用的器皿和物品上,突出使用和“上岛”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北京上岛餐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北京沁泉大成路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万,并判决北京沁泉餐饮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使用的“上岛咖啡”与原告商标近似,未经许可擅自在相同服务上使用“上岛咖啡”标识,属于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2015年7月,上岛咖啡加盟商纷纷自立门户。原上岛咖啡北京梅市口店悄然挂上了“伴岛咖啡”的招牌。更名原因是退出了上岛咖啡的加盟,改为自营。关店的原因有很多:伴岛咖啡方面告诉记者,之前与上岛咖啡的加盟关系是只要给钱就行,其他包括员工培训、技术支持等,上岛咖啡都不管。老板觉得这个钱花得冤枉,所以就退出加盟了。对加盟商所说的没有培训,上岛咖啡方面承认:“员工培训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做过了。”不过负责人甘先生解释,在正式加盟后,公司会向加盟店派驻经理、厨师,并由经理招聘服务人员。当然,这些人员的工资需由加盟商支付。后期遇到经营问题,公司方面可予以辅助,并且可以调换相关技术人员。
成都市的上岛咖啡从高峰时的20家店锐减到12家,
天津市的也从高峰时的70余家减到不足4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