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镇,隶属于
白城市洮南市,位于洮南市区西北51.5千米处,东与
洮北区岭下镇、平安镇隔河相望,南与
永茂乡、
福顺镇相连,西与
野马乡、
那金镇毗邻,北与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五星乡交界。行政区域面积247平方千米,人口20364人(2017年)。镇政府驻瓦房屯。
历史沿革
瓦房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初期,当时属蒙古扎沙克图郡王领地。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设置瓦房镇,又名龙华镇,隶属
洮南府,因驻地瓦房而得名。
1925年(民国14年)设第五区。
1933年(伪大同2年)设第六区,隶属洮南县。
1937年(伪康德4年)设瓦房村,仍属洮南县。
1946年设瓦房镇,洮北县人民政府驻地。
1948年9月撤销洮北县并入
洮南市(
白城县)设瓦房区。
1950年改为十一区,隶属白城县。
1955年改为瓦房区。
1956年撤区划为瓦房镇、共和乡、
崇德乡、互助乡。1958年瓦房镇崇德乡、互助乡并入共和乡,同年10月划归洮安县。
1959年成立瓦房公社。
1983年改为瓦房乡。
1984年改为瓦房镇。
1987年,瓦房镇划归洮南市。
地理
位置境域
位于洮南市区西北51.5千米处,东与
洮北区岭下镇、平安镇隔河相望,南与
永茂乡、
福顺镇相连,西与
野马乡、
那金镇毗邻,北与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五星乡交界。行政区域面积247平方千米。
气候
温带大陆性气候。
地形地貌
瓦房镇境内地处
白城市——
扶余市冲积洪积扇平原与
冲积平原区,地势较平坦,东北略高于西南境内最高点海拔,187.6米;最低点海拔154.6米。
水文
瓦房镇境内河道属
松花江流域,流域面积462平方千米,占总面积100%,主要河道有二级河
洮儿河1条,总长,23千米;三级河
蛟流河,总长6千米;河流总长度29千米,河网密度0.06千米/平方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洮儿河,从西北至东南流经全境,年径流量20200万立方米,龙华吐引洮分洪渠从境内通过,有镇办自流灌区干渠4条,支渠17条,境内有几处小型湖泊。
自然资源
瓦房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主要有
铁矿、
碳酸钙;野生植物主要有
食用野菜、
羊草、甘草、芦苇、
蒺藜草等;野生动物主要有
草兔、
花母鸡等;水生资源主要有鲫鱼、鲢鱼、鲤鱼、河虾等。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瓦房镇下辖17个行政村:瓦房村、互助村、振林村、兴盛村、福顺村、林海村、道岭村、荣华村、白塔村、共和村、怀德村、悦来村、长山村、靠山村、三友村、崇德村、春阳村。
截至2020年6月,瓦房镇下辖17个行政村:瓦房村、荣华村、长山村、白塔村、福顺村、共和村、靠山村、兴盛村、振林村、三友村、崇德村、怀德村、互助村、悦来村、春阳村、林海村、道岭村 ;镇人民政府驻瓦房屯 。
人口
截至2017年末,辖区总人口20364人。
经济
2011年,瓦房镇财政总收入310万元,比上年增长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00万元,增值税100万元,企业所得税100万元,
个人所得税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5%、1%、1.2%,人均财政收入142元,比上年增长1.3%,各类存款余额0.2亿元,比上年增长8%;人均储蓄918元;各项贷款余额0.7亿元,比上年增长3%,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 [4];2018年,瓦房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农业
2011年,瓦房镇农业以
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15.1万亩,农业总产值2.4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实现农业增加值1.6亿元,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生产粮食4.8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绿豆等,畜牧业以饲养牛、羊为主,生产肉类50吨,畜牧业总产值100万元,累计造林6.2万亩,林木覆盖率17%,水果种植面积100亩,产量20吨,主要品种有杏、李子,
渔业以池塘养殖为主,渔业总产值10万元,农业机械7000台(辆)。
工业
2011年,瓦房镇工业总产值12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实现工业增加值4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职工88人,实现工业增加值40万元。
商贸
2011年末,瓦房镇有商业网点430个,职工300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50万元,比上年增长2.8%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幼儿园15所,在园幼儿450人,专任教师45人;小学18所,在校生50人,专任教师13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20人,专任教师4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10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00万元。
科技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各类科技人才1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0人,经营管理人才40人,技能人才30人,农村实用人才70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15个,藏书2万余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瓦房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卫生院1个;病床3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4张,专业卫生人员7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5万人次,住院手术120台次,出院病人120人次,重点医院有瓦房镇
中心卫生院,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0010人,参合率91%;孕产妇死亡率为0 。
社会保障
2011年,瓦房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50户,人数1562人,支出187.4万元,比上年增长15%,月人均100元,比上年增长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6人,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五保分散供养94人,支出12.6万元,比上年增长9%;
农村医疗救助89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0人次,共支出9万元,比上年增长20%
交通
瓦房镇有县乡(镇)级公路5条,总长120千米,2011年,瓦房镇
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1辆、60吨位;客运汽车4辆、130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