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镇
吉林白城市洮南区下辖镇
瓦房镇,隶属于白城市洮南市,位于洮南市区西北51.5千米处,东与洮北区岭下镇、平安镇隔河相望,南与永茂乡福顺镇相连,西与野马乡那金镇毗邻,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五星乡交界。行政区域面积247平方千米,人口20364人(2017年)。镇政府驻瓦房屯。
历史沿革
瓦房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初期,当时属蒙古扎沙克图郡王领地。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设置瓦房镇,又名龙华镇,隶属洮南府,因驻地瓦房而得名。
1913年(民国2年)隶属洮南县北乡。
1925年(民国14年)设第五区。
1933年(伪大同2年)设第六区,隶属洮南县。
1935年(伪康德2年)设瓦房保,隶属第六区。
1937年(伪康德4年)设瓦房村,仍属洮南县。
1946年设瓦房镇,洮北县人民政府驻地。
1948年9月撤销洮北县并入洮南市白城县)设瓦房区。
1950年改为十一区,隶属白城县。
1955年改为瓦房区。
1956年撤区划为瓦房镇、共和乡、崇德乡、互助乡。1958年瓦房镇崇德乡、互助乡并入共和乡,同年10月划归洮安县。
1959年成立瓦房公社。
1983年改为瓦房乡。
1984年改为瓦房镇。
1987年,瓦房镇划归洮南市。
地理
位置境域
位于洮南市区西北51.5千米处,东与洮北区岭下镇、平安镇隔河相望,南与永茂乡福顺镇相连,西与野马乡那金镇毗邻,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五星乡交界。行政区域面积247平方千米。
气候
温带大陆性气候。
地形地貌
瓦房镇境内地处白城市——扶余市冲积洪积扇平原与冲积平原区,地势较平坦,东北略高于西南境内最高点海拔,187.6米;最低点海拔154.6米。
水文
瓦房镇境内河道属松花江流域,流域面积462平方千米,占总面积100%,主要河道有二级河洮儿河1条,总长,23千米;三级河蛟流河,总长6千米;河流总长度29千米,河网密度0.06千米/平方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洮儿河,从西北至东南流经全境,年径流量20200万立方米,龙华吐引洮分洪渠从境内通过,有镇办自流灌区干渠4条,支渠17条,境内有几处小型湖泊。
自然资源
瓦房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主要有铁矿碳酸钙;野生植物主要有食用野菜羊草、甘草、芦苇、蒺藜草等;野生动物主要有草兔花母鸡等;水生资源主要有鲫鱼、鲢鱼、鲤鱼、河虾等。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瓦房镇下辖17个行政村:瓦房村、互助村、振林村、兴盛村、福顺村、林海村、道岭村、荣华村、白塔村、共和村、怀德村、悦来村、长山村、靠山村、三友村、崇德村、春阳村。
截至2020年6月,瓦房镇下辖17个行政村:瓦房村、荣华村、长山村、白塔村、福顺村、共和村、靠山村、兴盛村、振林村、三友村、崇德村、怀德村、互助村、悦来村、春阳村、林海村、道岭村 ;镇人民政府驻瓦房屯 。
人口
截至2017年末,辖区总人口20364人。
经济
2011年,瓦房镇财政总收入310万元,比上年增长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00万元,增值税100万元,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个人所得税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5%、1%、1.2%,人均财政收入142元,比上年增长1.3%,各类存款余额0.2亿元,比上年增长8%;人均储蓄918元;各项贷款余额0.7亿元,比上年增长3%,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 [4];2018年,瓦房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农业
2011年,瓦房镇农业以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15.1万亩,农业总产值2.4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实现农业增加值1.6亿元,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生产粮食4.8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绿豆等,畜牧业以饲养牛、羊为主,生产肉类50吨,畜牧业总产值100万元,累计造林6.2万亩,林木覆盖率17%,水果种植面积100亩,产量20吨,主要品种有杏、李子,渔业以池塘养殖为主,渔业总产值10万元,农业机械7000台(辆)。
工业
2011年,瓦房镇工业总产值12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实现工业增加值4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职工88人,实现工业增加值40万元。
商贸
2011年末,瓦房镇有商业网点430个,职工300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50万元,比上年增长2.8%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幼儿园15所,在园幼儿450人,专任教师45人;小学18所,在校生50人,专任教师13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20人,专任教师4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10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00万元。
科技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各类科技人才1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0人,经营管理人才40人,技能人才30人,农村实用人才70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15个,藏书2万余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瓦房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卫生院1个;病床3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4张,专业卫生人员7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5万人次,住院手术120台次,出院病人120人次,重点医院有瓦房镇中心卫生院,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0010人,参合率91%;孕产妇死亡率为0 。
社会保障
2011年,瓦房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50户,人数1562人,支出187.4万元,比上年增长15%,月人均100元,比上年增长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6人,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五保分散供养94人,支出12.6万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医疗救助89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0人次,共支出9万元,比上年增长20%
交通
瓦房镇有县乡(镇)级公路5条,总长120千米,2011年,瓦房镇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1辆、60吨位;客运汽车4辆、130座位。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地理
位置境域
气候
地形地貌
水文
自然资源
行政区划
人口
经济
农业
工业
商贸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科技事业
文体事业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交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