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隐(666年-740年),字号不详,祖籍赵郡,后迁至京兆府万年县(今
西安市)。年届弱冠时举明经,
景龙年间任左台
监察御史,曾劾罢宰相
崔湜、
吏部侍郎郑愔等,雪桐庐令李师等冤狱二百余家。
开元初,历任
吏部员外郎、
御史中丞,先后审处御史
王旭、司农卿陈思问等赃罪,迁
广州市都督,充五府经略使。后累转
京兆尹,历任蒲、华二州刺史,入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卿、
御史大夫。李尚隐性刚直,言无隐,处事明断,三任宪官,清除朝廷之所恶,时议称之。
李尚隐(666~740年),中唐大臣,祖籍
赵州(今
赵县),世居
潞州区(即今
长治市地区),后迁家于京兆万年县(今
西安市)。年届弱冠举明经,补下邽县主簿。
李显景龙中任左台
监察御史。当时,
崔湜郑悟典吏部选,拟不平,尚隐劾罢之。又睦州刺史冯昭泰诬陷
桐庐县令李师等二百余家,诏命
御史前去复查。其他御史惧怕冯昭泰刚愎,借口有病不愿前去查案。李尚隐对此深为感慨地说:“岂可使良善陷枉刑而不为申明哉!”主动申请前去查办,结果将李师等的冤案平反。后奉命监修桥陵,任将作
少监,调为
殿中侍御史,历任
吏部员外郎、
御史中丞、
兵部侍郎、
河南郡。
开元十三年(725)夏,他在河南尹任上时,刘定高夜袭洛阳通洛门,他没有发觉,朝廷追究责任,将他降为
贵州省都督。不久,又升为
广州市都督,充五府经略使。当他离任时,有人向他赠金,他拒绝不受。言称并非怕人知晓,生性不取份外之物。后转任
京兆尹,历任蒲、华二州刺史,加银青
光禄大夫。再调入朝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卿,晋升为
御史大夫。司农卿陈思问伙同下属贪污盗窃,李尚隐揭发其罪行,审理后判为流放岭南。他前后三次担任法官,执法严明,处事公正,受到社会舆论称赞。
开元二十四年(736),以
户部尚书任东都留守。历
扬州市、益州大都督府
长史。晋爵高邑伯。二十八年(740),转为
太子宾客。是年卒于官,终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