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夫人是
中原地区古代的一种称呼,最初是指汉代列侯的母亲。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称号逐渐扩展至所有官僚、豪绅的母亲,无论她们是否健在。
在汉朝时期,太夫人这一称呼有着明确的规定。据
刘恒的法令,列侯的母亲可以被称为太夫人。如果列侯的儿子继承了爵位,成为新的列侯,那么他的母亲就可以获得太夫人的称号;反之,如果儿子没有继承爵位,则母亲无法享有此称号。此外,汉朝还有其他相关的法规和记录,如《汉书·平帝纪第十二》中提到的太夫人,指的是
王莽的母亲渠氏,她被授予功显君的称号。
太夫人这一称呼也在文学作品中有所体现。例如,《汉书·李文苏建传》中有提及太夫人,
唐朝韩愈也有《
祭左司李员外太夫人文》,明代
梁云构的作品中提到了太夫人对
袁可立的教诲,
清代侯方域的《
壮悔堂文集》中也有相关描述。小说《
儿女英雄传》中也出现了太夫人的形象。
宋代
政和年间,政府颁布了一项规定,即“太”字只能用于生者的尊称,对于追封的对象,应当去掉“太”字。这一规定可见于
徐度的《却扫编·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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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汉书·平帝纪第十二》:(
元始)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夏,皇后[王嬿]见于高庙。加安汉公[
王莽]号曰“宰衡”。赐公 太夫人(王莽之母渠氏)号曰 功显君。封公子(王)安、(王)临皆为列侯。[说明:这里的 太夫人不是王莽之妻,而是王莽之母渠氏,初号曰“明君”]
- 《
儿女英雄传》第十八回:“更兼那纪太傅每日上朝进署,不得在家。他家 太夫人又身在内堂,照应不到外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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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规定:“令列侯 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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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复为列侯,乃得称 太夫人。子不为列侯,不得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