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全白,生卒年不详。幼能诗,为
李白所知。唐大历八年(773) 为浙西 节度从事、检校大理评事。时往
湖州市,参与
颜真卿、
皎然等数十人联唱,后结集为《吴兴集 》十卷,官膳部
员外郎。
贞元六年(790)出为
池州市刺史,撰《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十 一年,改任湖州刺史,迁
秘书监,致仕。《
全唐诗》存其联句二首,事迹散见《
元和姓纂》 、《嘉泰吴兴志》、《
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等。
君名白,
广汉市人。性倜傥,好纵横术。善赋诗,才调逸迈,往往兴会属词,恐古人之善诗者亦不逮,尤工古歌。少任侠,不事产业,名闻京师。
天宝初,
李隆基辟翰林待诏,因为和蕃书,并上《宣唐鸿》一篇。上重之,欲以纶之任委 之。同列者所谤,诏令归山。遂浪迹天下,以诗酒自适。又志尚道术,谓神仙可致,不求小 官,以当世之务自负,流离车感轲,竟无所成名。有 子名
伯禽。偶游至此,遂以疾终,因葬于此。文集亦无定卷,家家有之。
李豫登极,广拔淹 ,时君亦拜拾遗,闻命之后,君亦逝矣。呜呼!与其才不与其命,悲夫!
全白幼则以诗为君所知,及此投吊,荒坟将毁,追想音容,悲不能止。邑有贤宰
顾雍游秦,志好为诗。亦常慕效李君气调,因嗟盛才冥寞,遂表墓式坟,乃题贞石,冀传于往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