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在独立之前,朝鲜王室将君主的法定母亲或者前任国王的王妃称为王大妃,君主的法定祖母称为
大王大妃。
但这种三代以上的前任王妃同存的情况极少,只在
李娎和
李熙时出现过,而在非公开场合,为了将数代王妃有所区分则个别称为“某大妃”(某为该前代王妃的娘家姓氏)。
朝鲜的王室在尊封王大妃和
大王大妃时,并非和
中原地区一般,以皇帝和她们之间的血缘及辈分关系来尊封。而若是庶出的王子继承王位时,其生母的位阶并无变化,而不是像中国一样将其尊为太妃或皇太后。
在兄弟之间平辈继承王位,继任国王之嫂嫂也会被尊为王大妃(在中国只能由继任皇帝上徽号给嫂嫂,称某某皇后,如
明朝朱由校驾崩后,其遗孀—皇后
懿安皇后,就被继任的崇祯皇帝尊为
懿安皇后。
清朝爱新觉罗·载淳驾崩后,其遗孀—皇后
恭肃皇贵妃,就被继任的
光绪帝尊为
孝哲毅皇后),若是叔伯侄间继承王位,则叔伯母也能被尊为王大妃,甚至是由王
世孙而非王世子继位时,前任国王之王妃,也就是继位之王世孙的祖母,也是被尊为王大妃而不是
大王大妃。换言之是以国王的任数为基准,只要新任国王一继位,前任国王的王妃,不论是否为继任国王的生母或嫡母,都一定会被尊为王大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