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侠论》是由
唐朝政治家及文学家
李德裕创作的一篇散文,文中深入探讨了唐代豪侠现象背后的侠义精神。这篇作品被视为继
司马迁《
游侠列传》之后,对于侠文化的另一部重要研究成果。
《豪侠论》是一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尽管篇幅不到三百字,但它内容丰富且深刻。文章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提升了对侠客人格的高度评价,赞扬他们拥有超群的气质和能打动君主的美德,将其视为非凡人物;阐述了侠与义的紧密联系,指出“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强调侠客必须以节义为基础。缺乏侠义,就不能成为侠客;即使出家为僧,也无法得到认可;明确区分了侠与盗的区别,认为坚持正义、辨别是非、保护忠诚的官员和孝顺的儿子才是侠客,而那些只为个人私情不顾国家利益、损害公正的人则是盗贼。这种区别源于《论语·阳货》中的观点:“君子以义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对侠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即必须以节义为本,并具备
孟子式的勇气和坚守节操、不惜生命的品格。孟轲式勇气指的是《孟子·公孙丑上》中引用
孔子的话:“反躬自问,正义确在我,对方纵是千军万马,我也勇往直前。”而坚守节操、不惜生命的品质也是《
孟子·告子上》中提到的:“舍生而取义者也。”总的来说,《豪侠论》的侠义观念比
司马迁《游侠列传序》更为系统和完善。
李德裕对侠客的道德要求逐渐接近
儒家的标准,这为后来侠义小说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李德裕(787—849),字文饶,出生于
赵县(今
河北省赵县)。他和他的父亲
李吉甫都是
晚唐时期的著名宰相。在
唐文宗时期,李德裕因受到
李宗闵、
牛僧孺等人的排挤,被任命为浙西观察使。太和七年,他再次担任宰相,但在不久后又被
郑注、
李训等人排挤,导致职位降级。
李炎登基后,李德裕得以再次出任宰相,在他的治理下,对外平定了回鹘,内部稳定了昭义地区,削减了冗员,并帮助皇帝消灭佛教。他在
会昌县四年八月被晋升为
太尉、
赵国公。然而,随着
李忱即位,
李德裕因其地位显赫而遭到五次贬谪,最终被派往
崖州区担任司户,直至去世。李德裕曾两次担任宰相,第一次任期为一年零八个月,第二次则长达五年七个月,总共任职时间达七年三个月。
袁盎、
汲黯,皆豪侠者也,若非气盖当世,义动明主,岂有是名哉!爰盎曰:"缓急人所有。"故善
剧孟,匿季心。汲黯好游侠,任气节,善
灌夫,所以知其然也,余斯言岂徒妄发?杨子所谓
孟子之勇类如是。夫侠者,盖非常之人也,虽以然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所谓不知义者,感匹夫之交,校君父之命,为贯高危汉祖者是也。所利者邪,所害者正,为梁王杀爰盎者是也。此乃盗贼耳,焉得谓之侠哉?唯
锄麑不贼
赵孟頫,承基不忍志宁,斯为真侠矣。
英布惮
汲黯,以其守节死义,所以易
公孙弘如发蒙耳,黯实气义之兼者。士之任气而不知义,皆可谓之盗矣。然士无气义者,为臣必不能死难,求道必不能出世。近代
房孺复问径山大师:"欲习道,可得至乎?"径山对曰:"学道者,惟猛将可也。身首分裂,无所顾惜。"由是而知士之无气义者,虽为桑门,亦不足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