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军分区于1949年5月4日,在枸邑(今
旬邑县)县
土桥镇成立。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各部设科。直属
西北军区。
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各部设科。直属西北军区。6月进驻
宝鸡市。时辖步兵第二十一团、第一支队和
陈仓区、
凤翔区、
岐山县、
扶风县、
眉县(今眉县)、阳(今
千阳县)、
陇县等7个县游击队。12月,奉命组编了独立第十团和独立第十一团,撤销了步兵第二十一团和第一支队番号。从12月10日起,宝鸡军分区隶属陕西军区。
1950年5月,
彬州市(今彬县)军分区撤销后合并于宝鸡军分区,其所辖之西北军区独立第三团和县、
旬邑县、
乾县、
礼泉县、淳化、
永寿县、
麟游县、
长武县的武装科划入宝鸡军分区序列。之后,西北军区独立第三、第十团分别改称陕西军区独立第八、第九团。8月,独立第九团改编为
中国人民志愿军运输团赴朝作战。西北军区独立第十一团改称陕西军区独立第十团。此时,分区司令部辖7个科,政治部辖6个科,供给部辖8个科,卫生部辖2个科。下辖14个县武装科。随着
行政区划的变更,又将枸邑、泉、淳化县武装科划归
咸阳军分区。1951年3月,所辖各县武装科改编为
人民武装部。4月,机关供给部、卫生部合编为后勤处,同时增编了干部管理部。1952年7月,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和干部管理部撤销,编7个科。独立第十团改为
西北公安二支队交公安部队。1953年2月,咸阳军分区撤销后,原所辖之
兴平市、
盩厔县、
礼泉县、淳化、枸邑县人武部划归宝鸡军分区。同时组建了太白中心区人民武装部。1954年6月所辖县(中心区)人民武装部改称兵役局。11月,宝鸡专区公安大队和各县(中心区)公安队列入
军分区序列。1955年7月,公安大队和公安队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公安机关。1957年5月,原省军区直辖之
咸阳市、
咸阳县、县兵役局划入宝鸡军分区。1958年9月,县(市)兵役局改为
人民武装部。11月4日,淳化县人武部并入
三原县人武部,12月下旬,户县人武部并入
西安市人武部。12月,随着
行政区划调整,分区所辖的21个县(市)人武部合并为8个。1961年3月1日,
汉中军分区所辖的凤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宝鸡军分区。10月,又根据行政区划的变更。将1958年12月合并的县(市)人武部进行了分设列编,将
周至县、
兴平市、
旬邑县、
彬州市、
长武县、
永寿县、
礼泉县、
乾县等县人民武装部划归
咸阳军分区。此时,
陈仓区军分区辖宝鸡市、宝鸡、
凤翔区、
陇县、
凤县、武功、
眉县、
扶风县、
千阳县、
岐山县、
麟游县、
太白县共12个县(市)人武部。1966年7月,宝鸡公安大队和12个县(市)公安队划归
军分区序列。宝鸡市人民武装部于1969年11月8日,直属
陕西省军区,12月,市武装部撤销成立
金台区、
渭滨区人民武装部,隶属于宝鸡军分区。1976年3月21日,陕西省军区独立师步兵第四团整编为陕西省军区独立第四团,交由宝鸡军分区领导。1981年5月3日,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撤销科的编制。1982年1月23日,又恢复科的编制。11月,独立第四团移交武警陕西省总队。1983年1月21日,成立
杨陵区人民武装部,隶属宝鸡军分区。11月5日,随着
行政区划的变动,
武功县和杨陵区人武部划入
咸阳军分区。1985年9月,
军分区机关又撤销科的编制。1986年6月,军分区所辖
宝鸡市、
凤翔区、
岐山县、
扶风县、
眉县、
陇县、
千阳县、
太白县、
凤县、
麟游县、
金台区、
渭滨区人民武装部交归地方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