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泽涛教授2013年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14年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提名奖;同年,张泽涛当选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2年人选北京市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13年,张泽涛被教育部聘为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013年张泽涛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同年,张泽涛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曾在《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中外法学》、《法学》、《
法商研究》、《
法学评论》、《法律科学》、《
法学家》、《
环球法律评论》、《
中国刑事法杂志》、《诉讼法丛论》、《
政治与法律》等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30余篇,数十篇被《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和《宪法、
行政法》以及《高等文科学报文摘CUPA》全文转载或转摘;个人独著《刑事审判与证明标准研究》(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
司法权专业化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等。
人物经历
1994年至1997年毕业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破格晋升副教授,2006年被
厦门大学破格晋升正教授,2008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2011年8月调入
中央民族大学任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为
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兼职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主要贡献
承担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公安机关
刑事侦查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研究(项目经费20万,批准号:18BFX071,进行中)
国家社科基金:
刑事案件并案与分案处理程序(项目经费20万,批准号14BFX066,已结项)
国家社科基金:刑事诉讼法修改难点问题研究(项目经费9万元,批准号:08XFX017,已结项)
教育部项目:刑事案件分案审理程序研究—以“关联性”为主线(2010年9月到2012年9月)
国家博士后基金:科技证据的采信标准研究(项目经费5万元,05年到08年)
贵州省省长基金:
司法鉴定制度研究(项目经费4万元,07年到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
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检察监督(项目经费1万元,2004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侦查程序中的检察监督(项目经费1万元,2006年)
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刑事案件分案与合并审理程序研究(项目经费20万元,2014年至2017年)
主要著作
《刑事审判与证明标准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出版社2005年版;
《“议行合一”与司法权》,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主要论文
一、代表作:
1、《行政违法行为被犯罪化处理的程序控制》,《中国法学》2018年第5期(独撰)。
2、《我国刑诉法应增设证据保全制度》,《
法学研究》2012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11期摘录)(独撰);
3、《刑事案件分案审理程序研究——以“关联性为主线”》,《中国法学》2010年第5期(独撰);
4、《“涉黑”案件的分案审理》,《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独撰);
5、《判决书公布少数人意见之利弊及其规范》,《
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新华文摘》转载)(独撰);
6、《美国“法院之友”制度研究》,《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独撰);
二、其他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
1、《庭审应该有选择性地直播—与贺卫方先生商》,《法学》2000年第4期(独撰);
2、《法院有权变更指控罪名》,《政治与法律》2000年第6期(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复印资料2001年第6期全文转载)(独撰);
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亟需完善》,《
法商研究》2001年第1期(独撰);
4、《最高院“法官枉法、院长辞职”规定违宪》,《法学》2001年12期(人大《诉讼法》复印资料2002年第3期全文转载)(独撰);
5、《关于陪审制度的思考》,《法商研究》2002年第3期(独撰);
6、《目击者指证瑕的原因分析及其防范》,《
中国刑事法杂志》2002年第4期(独撰);
7、《论新闻监督司法的制度设置》,《法律科学》2002年第5期(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复印资料2003年第1期全文转载,同时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2002年第12期摘录)(独撰);
8、《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与司法权的行政化》,《法学评论》2002年第6期(人大《诉讼法》复印资料2003年第4期和《宪法行政法》复印资料第3期同时转载)(独撰);
9、《司法资格考试与法官选任制度的改革》,《法学家》2003年第2期(独撰);
10、《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法律真实》,《
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5期(独撰);
11、《美国测谎制度的发展历程对我国证据制度的启示》,《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复印资料第4期转载)(独撰);
12、《“议行合一”对司法权的负面影响》,《法学》2003年第10期(高等文科学报文摘2003年第6期摘抄,
中国人民大学《宪法·行政法》复印资料2004年第1期全文转载)(独撰);
13、《法学家论证意见书及其规范—美国“法院之友”的启示》,《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第一作者,《
新华文摘》摘抄,同时被人大《诉讼法》复印资料2004年第11期转载)(独撰);
14、《“线人”在侦查中的运用及其规范—美国立法之借鉴》,《法学》2005年第1期(独撰);
15、《目击者指证规则研究》,《
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复印资料2005年第4期全文转载)(独撰);
16、《个案监督亟需澄清的三大误识》,《
法商研究》2005年第3期(人大宪法
行政法复印资料2005年第6期全文转载)(独撰);
17、《规范暂缓起诉制度——以美国缓起诉制度为借鉴》,《
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3期(独撰);
18、《反思帕卡的犯罪控制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法律科学》2005年第2期(独撰);
19、《农村耕地转包纠纷的实证分析与解决机制——以农业税的减免征为主线》,《法学》2006年第5期(独撰);
20、《建构辨认规则,防止冤假错案》,《
清华法治论衡》2007年第1期(独撰);
21、《诉因与公诉方式改革》,《中外法学》2007年第2期(独撰);
22、《我国起诉书撰写方式之缺陷及其弥补——以诉因制度与起诉书一本主义为参照系》,《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独撰);
23、《私人侦探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及其规范》,《法学家》2007年第6期(独撰);
24、《禁止重复追诉研究——以大陆法系既判力理论为切入点》,《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复印资料2007年第10期转载)(独撰);
25、《陪审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以《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考察对象》,《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独撰);
26、《过犹不及:保护被害人诉讼权利之反思》,《法律科学》2010年第1期(独撰);
27、《强制性戒毒措施的实施现状及其改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第一作者);
28、《德国述评及其启示》,《法学评论》2013年第1期(第一作者);
29、《刑事案件合并与分案审理立法梳理及法理评析》,《
政法论坛》2013年第5期(第一作者);
30、《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的法理分析及其改革——以十八大以来法院体制改革为主线》,《
法律科学》(
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独撰) ;
31、《“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及其制度完善》,《法学》2016年11期(独撰);
32、《完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视角》,《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2期(独撰);
33、《构建中国式的听证审查逮捕程序》,《
政法论坛》2018年第1期(独撰);
34、《值班律师制度的源流、现状及其分歧澄清》,《
法学评论》2018年第3期(独撰)。
3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目的反思》,《
法学杂志》2019年第10期(独撰)。
另外,在《
中国律师》、《
诉讼法论丛》、《诉讼法学研究》、《
清华法治论衡》等书刊发表文章六十余篇。
获奖记录
2014年,张泽涛评选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013年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2013年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聘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法学学科组会评专家;
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2年人选北京市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2007年12月,获得福建省优秀社会成果三等奖;
2007年9月,获得
中国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中青年优秀成果论文类
二等奖;
2007年5月,获得中国法学会
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中青年优秀成果论文类
一等奖;
学术观点
应该理顺我国法院与人大之间的关系,对此,既不能完全照搬三权分立制度中的议会与法院关系,同时我国现行的法院与人大之间的关系也值得反思。因为人大是民意机构,法院是裁判机构,司法与民主本质上是不同的概念:司法是一种利益裁判机制,法官必须中立无偏私,司法过程本身也是一种理性的逻辑推演;民主是一种利益的选择机制,遵循多数人利益至上原则。应该在此原则之下,重新构建法院与人大的关系以及司法的便民化等系列问题。
参考资料
张泽涛.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