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位于
湖北省武汉市,艺术学系成立于2003年8月,是学校独立建制的直属系之一。艺术学系设置有戏剧影视文学教研室和表演艺术教研室,拥有一个博士点:戏剧影视文学博士点;三个硕士点:戏剧戏曲学、
电影学、艺术学硕士点;两个本科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和表演。建有表演艺术研究所和表演实验艺术团。现有专任教师37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并聘请了
谭霈生、
曾永义、华玮、郑洞天、
冯天瑜、
梁伯龙、
尚长荣、张华、王立平、吴雁泽、王晓鹰、王丽君、张英进、刘祯、
沈铁梅等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为兼职教授,形成了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科互补性较强的学术梯队。
学系简介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成立于2003年8月,是学校独立建制的直属系之一。现设有戏剧戏曲、影视、表演、音乐、舞蹈等五个教研室和表演艺术研究所、表演实验艺术团。拥有一个博士点:戏剧影视文学博士点;四个硕士点:戏剧戏曲学硕士点、
电影学硕士点、艺术学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获批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本科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人,并聘请了谭生、
曾永义、华玮、郑洞天、
冯天瑜、
梁伯龙、
尚长荣、
余笑予、张华、王立平、吴雁泽、王晓鹰、王丽君、彭青莲、张英进、刘祯、
沈铁梅等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为兼职教授,形成了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科互补性较强的学术梯队。
成立以来,艺术学系稳健发展,在学科建设及科研工作诸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形成戏曲文化学、戏曲史论、
戏剧美学、东方电影、表演诗学、音乐教育学等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同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地位或优势的研究方向。近年来,艺术学系获批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等多项科研课题。在《
文艺研究》、《
文学遗产》、《
中央戏剧学院学报》、《
电影艺术》、《
北京大学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有多篇为《
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转摘。出版了一批戏剧、戏曲、影视、音乐、表演及美学、艺术学的学术专著和教材。创办了艺术类理论与批评学术刊物《珞珈艺术评论》。教师中有多人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
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励或表彰。近年来,艺术学系将全校大学生艺术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正规化轨道,普及艺术知识,面向全校开设了戏剧、影视、音乐、舞蹈、艺术理论等多类课程,建有湖北省精品课程一项。艺术学系积极为学生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建立了中央电视台
中视影视、湖北省话剧院、湖北省歌舞剧院、《
知音》杂志社等多个专业实践基地。其中,
中国中央电视台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还设立了奖励艺术学系学子的“中视影视”专项奖学金。学系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已经与美国杰克逊威尔州立大学、
伊利诺伊州大学、
康奈尔大学、
莫斯科艺术学院、中国台湾研究院、
韩国中央大学等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多次互派访问学者和联合培养学生。
年轻的艺术学系正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引进人才为突破口,以培养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依托
武汉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学术传统,为积极建设教学与科研并重,本科、硕士点和博士点齐全,学科间互相支撑和渗透,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艺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组织机构
戏剧戏曲教研室
影视艺术教研室
表演艺术教研室
艺术基础理论教研室
党政办公室
专业设置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本专业以中外戏剧、电影、电视为考察对象,研究戏剧、影视艺术发展变化的规律,旨在繁荣当代戏剧影视创作与评论。本
专业学生主要学习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的文艺政策,系统地掌握戏剧、电影和电视文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戏剧、戏曲、影视理论和创作的发展动态,有较强的剧本创作能力、文艺编导能力以及较强的戏剧影视评论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有:中外电影史、中外戏剧史、中外文学史、电影艺术发展史、影片分析、艺术概论、戏剧理论、世界电影理论思潮、戏剧编剧、电影编剧、戏剧导演、影视摄影、电视专题片制作、电影音乐、电影大师作品研究等。
毕业生可在电视台、电影制片厂、文艺团体、文化管理机构、报刊杂志社、高等院校及相关单位从事戏剧影视创作、编辑、管理、教学以及理论研究工作。
科研情况
自成立来,艺术学系在系主任
彭万荣和党总支书记丁康的带领下一直稳步发展,在学科建设及科研工作诸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业已形成戏曲文化学、
戏剧美学、
电影学、话剧研究和艺术学、
音乐学以及表演等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同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地位或优势的研究方向。近年来,艺术学系获批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社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湖北省文化厅科研项目等多项。在《
文艺研究》、《
北京大学学报》、《
中央戏剧学院学报》、《
电影艺术》等国家级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有多篇为《
新华文摘》、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转摘。出版了一批戏剧、戏曲、影视、艺术史学术专著和音乐、表演专业教材。艺术学系创办了艺术类理论与批评学术刊物《珞珈艺术评论》,该刊受到了海内外艺术学专家的关注。
获奖情况
艺术学系教师中有多人次获得“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中国戏剧家协会“
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文化部“文华”表演奖、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奖”等省部级奖励或表彰;学术著作和论文荣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奖”、
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社科成果等各种奖项;师生创作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艺术作品多次获得省部级大奖。同时,艺术学系努力挖掘潜力,将全校大学生艺术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正规化轨道,目前已承担戏剧、影视、音乐、舞蹈、艺术理论等多类课程。艺术学系还花大力气为广大同学建立了专业实践基地,包括中央电视台
中视影视公司、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唱片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特区报》、《湖北电视台》、《武汉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单位。其中,
中国中央电视台国际制作总公司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不仅创立了
武汉大学“中视影视”实践基地,还设立了专门赞助艺术学系在校本科生的“中视影视”专项奖学金。艺术学系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已经与美国杰克逊威尔州立大学、
伊利诺伊州大学、
康奈尔大学、
莫斯科艺术学院、中国台湾研究院等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并多次互派访问学者。
发展前景
年轻的艺术学系正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引进人才为突破口,以培养高素质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依托武汉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学术传统,为积极创建一个教学与科研并重,本科、硕士点和博士点齐全,学科间互相支撑和渗透,特色鲜明和优势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艺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计划招收30人,按
音乐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两个专业方向招生,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2.戏剧影视表演方向:16人,其中男、女生各8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
色盲、
色弱;
2.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音乐表演方向在湖北武汉、湖南长沙设报名及初试点,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在北京、湖北武汉设报名及初试点,接收考生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好的《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登记表》报名。《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下载(点击下载)。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音乐表演在湖北武汉、湖南长沙设初试点;戏剧影视表演在北京、湖北武汉设初试点。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在
武汉大学进行。
考试时,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
l音乐表演方向
1.初试
b.视唱练耳。
我校在视唱练耳合格的初试考生中,按其演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
a.演唱声乐作品二首(考生自行准备除初试以外的、三首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由考官现场随机抽选其中的二首),占80%;
说明:
音乐表演方向初试及复试的演唱环节中,考生一律采用钢琴伴奏,伴奏自备。
1.初试
a.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占40%;
b.表演(集体小品),40%;
c.个人才艺展示(从音乐或舞蹈中任选一项),占20%。
2.复试
a.台词(时间限在3分钟内),占35%;
b.表演(命题表演),占35%;
c.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占15%;
d.形体,占15%。
(六)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复试各项目成绩之和为考生复试成绩。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分男、女生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七)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表演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重点院校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若重点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