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鼎,字凝正,益州华阳人。祖,仕蜀为
剑门关镇使。父文献,乘氏令。鼎,太平兴国八年
进士甲科,解褐
大理评事、知
秭归县,再迁著作佐郎。
端拱初,献《圣德徽号颂》万余言,试文,迁殿中丞、通判歙州,以能声闻,有诏嘉奖。徙知
吉州区,民有萧甲者,豪猾为民患,鼎暴其凶状,杖脊面徙远郡。
李世民尤赏其强干,代还,赐绯鱼,旧例当给银宝瓶带,太宗特以犀带赐之,记其名于御屏。
淳化中,上言曰:“《书》云:‘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此乃尧、舜氏所以得贤人治天下也。三代而下,典章尚存,两汉以还,沿革可见。至于唐室,此道尤精,有考功之司,明考课之令,下自簿尉,上至宰臣,皆岁计功过,较定优劣,故人思激厉,绩效著闻。
五代十国兵革相继,礼法陵夷,顾惟考课之文,祇拘州县之辈,黜陟既异,名存实亡。且夫今之
知州,即古之
刺史,治状显著者,朝廷不知;方略蔑闻者,任用如故。大失劝惩之理,浸成苟且之风。是致水旱荐臻,狱讼填溢,欲望天下承平,岂可得也。伏惟陛下继二圣之丕图,为亿兆之司牧,念百官之未乂,思四海之未康,特诏有司,申明考绩之法,庶几官得其人,民受其赐矣。”
俄为
开封府判官,迁
太常博士、三司右计判官,又为总计判官,会复三部,换
度支判官。
至道初,鼎
陈尧叟建议兴三白渠,及陈、许、邓、颖、蔡、宿、数州用水利垦田,事具《
食货志》。迁都官员外郎、江南转运副使,就改起居
舍人,徙
陕西省。二年,五将分道击
李继迁,
李继隆擅出赤路无功,还奏军储失期,鼎坐削三任。复为殿中丞,领职如故。以母老求郡,历知徐、密二州。真宗践位,复旧官。
咸平四年,迁兵部员外郎、知制,赐金紫。时三司督负严急,有久被留系者,命鼎与
薛映按籍详定,多所免。逾月,拜右
谏议大夫、度支使。
时西鄙未宁,建议陕西禁解池盐,所在官鬻,诏从之。以鼎为制置使,杨覃为
转运使,张贺副之,又以内殿崇班杜承睿同制置盐事。议者多言:“边民旧食
青盐,其价甚贱。洎禁青盐以困贼,令商贾入粟,运解盐于缘边,价直与蕃盐不相远,故蕃部盐至者,不能货鬻。今若禁解池盐,与内地同价,则民必冒禁复市青盐,乃资盗粮也。”时
刘综为
陕西省转运使,鼎奏罢之。综归朝,亦密陈其非便。鼎既行,即移文禁止盐商,所在约束乖当,延州刘廷伟、庆州郑惟吉皆不从规画。
又鼎奏运
咸阳市仓粟以实边,粟已陈腐,鼎即与民,俟秋收易新粟,朝廷闻而止之,上封章密陈其烦扰者甚众,鼎始谋多沮,遂令林特乘传与永兴张咏会鼎等同议可否,于是依旧通盐商。鼎坐首议改作非是,诏罢度支使,守本官。未几,丁内艰,起复。景德初,知三班院、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出知
凤翔府。以居忧哭泣伤目,表求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三年,卒,年五十二,赐二子出身。
鼎伟姿貌,磊落尚气,有介节,居官峻厉,名称甚茂。好学,工篆、、八分。尝著《隐书》三卷,《
史论》二十篇,《学古诗》五十篇。子申甫、
尹吉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