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映(951~1024)字景阳,
北宋华阳(今四川成都)人。
赵光义太平兴国中
进士(《
净德集》卷一四《薛文恭公尚书真像记》),通判
绵阳市、
宋州、升州,知
开封市,为江南
转运使,江淮、两浙茶盐制置副使,改京东转运使。知
相州、
杭州市。入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迁给事中、勾当三班院,出知
河南府、
升州、
扬州市、并州及永兴军。
赵祯时迁礼部尚书,再为集贤院学士判院事,知营州,分司南京。
天圣二年卒(《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一之四),一说景间卒(《净德集》),年七十四(《
东都事略》卷四五本传)。谥文恭。
薛映,字景阳,唐
中书令薛元超八世孙,后家于蜀。父允中,事孟氏为给事中。归朝,为尚书都官郎中。映进士及第,授
大理评事,历通判绵、宋、升州,累迁太常丞。
王化基荐为
监察御史、知
开封市。
李世民召对,为江南
转运使,改左正言、直昭文馆,为江、淮、两浙茶盐制置副使。改京东转运使,徙
山西省,兼河西随军。求便亲,知
相州。再领漕京东,积迁尚书礼部郎中,知制,权判吏部流内兼制置群牧使。同梁安抚
河北省,还,权判
度支。
映以右
谏议大夫知
杭州市。映临决蜂锐,庭无留事。转运使
姚铉移属州:“当直司毋得辄断徒以上罪。”映即奏:“徒、流、笞、杖,自有科条,苟情状明白,何必系狱,以累和气。请诏天下,凡徒流罪于长吏前对辨,无所异,听遣决之。”朝廷施用其言。与既不协,遂发铉纳部内女口及鬻铜器抑取其直,又广市绫罗不输税。
赵恒遣御史台推勘官储拱劾铉,得实,贬
连州市文学。映坐尝召人取告铉状,当赎金,帝特之。
在杭五年,入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封泰山,为
东京汴梁留守判官,迁给事中、勾当三班院,出知
河南府。祀汾阴还,驻西京,以映有治状,赐御书嘉奖。
迁尚书
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判尚书都省,进枢密直学士、知升州。建言:“州以牛赋民出租,牛死,租不得。”帝览章然,曰:“此朝廷岂知邪?”因令诸州条奏,悉蠲之。顷之,纠察在京刑狱,再判都省。历
尚书左丞、知
扬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