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仲廉(1908年12月6日——1967年1月19日),原名吴统莲,女,
汉族,
宜章县卢阳镇人,初等师范文化,
中国共产党党员,新中国首位高院女院长。
1927年4月,吴仲廉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1月参加
中国工农红军,曾随军
长征。在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
解放战争期间,她长期从事部队政治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担任浙江省委委员、妇委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监委副书记。1952年11月起,担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委员、政法党组副书记等职位。吴仲廉曾先后担任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7年1月19日,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去世。1978年11月,浙江省委为其召开平反昭雪大会。
吴仲廉原名吴统莲,1908年12月6日出生,
宜章县城关镇人,幼年时期,父亲吴初生在宜章县城关镇开了一爿卖鱼的小店,靠小本生意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父母很开明,省吃俭用供吴仲廉读书,吴仲廉自幼就在学校读书习字,在校期间,学习刻苦。1924年,吴仲廉考入衡阳第三女子师范学校。
1926年夏天,国民革命军在
广州市宣誓北伐,正在衡阳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吴仲廉,积极投身到革命的行列之中。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1月12日,
湘南起义揭开序幕。吴仲廉回到
宜章县,在家乡组织碕石年关暴动。1928年4月,吴仲廉随
起义军上
井冈山市,来到井冈山后,吴仲廉积极开展演讲、刷写
标语、漫画宣传、张贴布告等革命宣传活动。吴仲廉因为文化程度较高,又写得一手娟秀的毛笔字,便被调到红四军政治部工作,成了毛泽东身边的一名书记员。1929年,
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成立工农委员会,吴仲廉当选为妇女组干事。
长征时期,吴仲廉担任军委卫生部担架队政治指导员,为了照顾伤员,她不辞辛劳,四处奔走。1929年1月,吴仲廉随毛泽东、朱德率领的军队向赣南闽西进军,一路上,她提着装有
米浆糊和
氢氧化钙的铁桶,每到一地,就用棕刷在路边屋墙上刷标语口号,唤醒群众参加革命斗争的热情。1929年12月,吴仲廉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了古田会议,大会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毛泽东代表
前敌委员会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这个决议的最初版本,是吴仲廉一笔一划抄写出来的。1934年,吴仲廉参加
长征。
1936年,吴仲廉随
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一同行动,吴仲廉的丈夫
曾日三在战斗中不幸牺牲,她被
马家军俘虏,后被关押在南京“反省院”中。在狱中,吴仲廉仍积极进行斗争,直到1937年,才被营救出狱。
1938年春天,吴仲廉从中央党校毕业,被派往陕西
泾阳县,在安吴堡青训班任女生大队指导员。抗日战争时期, 吴仲廉先后任
八路军山东纵队组织部长兼秘书长,第一纵队政治部秘书长,中共辽东分局妇委书记,中共安东省委委员、妇委书记,为人民军队的建设和妇女运动作出贡献。
1945年4月23日,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吴仲廉作为七大正式代表出席了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党的代表大会。
1952年,吴仲廉出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成为新中国担任这一高职的第一位女性。吴仲廉刚一上任,便带领
浙江省法院的同志“一边作战,一边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他们携卷下乡,巡回审判,在浙江全省普遍建立起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清理了数以万计的积案,使人民法院的工作很快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1955年,吴仲廉率先提出建立律师协会,允许律师依法为被告申诉、辩护。在她的倡导下,浙江省法院较早地建立了人民来信登记、编号、转办、催办、审批、答复、总结等归档制度,省法院还规定了院长、庭长、处长定期轮值接待来访群众的制度,吴仲廉的接待记录详细明了,受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好评,并转发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参阅。对于法院“独立审判”有争议时,吴仲廉大胆地给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写报告,明确提出法院工作就是要依法实行独立审判。
1956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清查案件时,各地上报的死刑犯有854人之多。吴仲廉觉得这个数字非同小可,这么多死刑犯人要牵涉到数千名家属,影响面很大。于是,她亲自审阅案卷,核对事实,经常工作到深夜,她还派出近百人的工作队到各地核实情况。经过一一甄别,再三审核,最后确定非杀不可的只有24人。
1963年,
诸暨市枫桥区在
三夏四清中,群众认为法院判处的一些案件有问题,要求复查。吴仲廉十分重视,便派工作组去认真复查,发现有5起错案。
自1952年11月到1967年1月,吴仲廉任职
浙江省高院院长十余年间,根据司法审判的特点和规律,实施了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被群众誉为“浙江的女包公”,为浙江法院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吴仲廉遭到迫害,于1967年1月19日逝世。1978年11月,
浙江省政法系统为吴仲廉召开平反昭雪大会。
1930年夏天,吴仲廉与红一方面军政治部秘书长
曾日三结婚,朱德是他们的主婚人。吴仲廉的二任丈夫是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
江华。吴仲廉有四个儿子,名字分别为江小华、虞大江、 吴小白、吴长征。
吴仲廉与贺子珍从
井冈山市起就是要好的姐妹,贺子珍每次来杭州,吴仲廉都要亲自到火车站去接她,还邀请她到家里吃饭,讨论在中央根据地的战斗生活。
1987年1月27日,在纪念吴仲廉罹难20周年的日子里,康克清、曾志和彭儒三位井冈山女兵在《
浙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切怀念她们敬爱的吴仲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