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是
恩斯特·布洛赫研究西欧
中世纪社会的集大成之作,集中体现了他对中世纪西欧社会的思考、解释和探索。被著名史学家波斯坦称为"论述封建主义的国际水准的著作"。
马克·布洛克(Marc Bloch,1886-1944),
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年鉴学派创始人。1886年7月6日出生于
里昂。其父是一位从事古希腊罗马历史研究的大学教授,良好的家庭环境对他的早期教育影响很大。1904年-1908年他考入
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学习;1908年-1909年在
莱比锡大学和
柏林洪堡大学学习。1912年之后,在
蒙彼利埃和亚眠的中学任教。1920年他以题为《国王和农奴》的论文获得博士学位后,先后在
斯特拉斯堡大学(1921年-1936年)、
巴黎大学(1936年-1940年)等著名学府担任教授。1929年1月
恩斯特·布洛赫和另一位同在斯特拉斯堡大学共事的史学家
吕西安·费弗尔(1878-1956)合作,创办《社会经济历史年鉴》杂志,标志着年鉴学派的形成。1944年6月16日,被
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逮捕后枪杀于里昂城郊,年仅58岁。
代表作《封建社会》《
为历史学辩护》等。主张拓宽历史研究的林业,提倡总体
历史学,打破了以政治、军事史为构架,以上层人物为主体的传统史学研究路数,重视经济史、心理史、社会史的研究。
《封建社会》是法国年鉴学派奠基人、享誉
世界史坛的史学大师
马克·布洛克的巨著。书中,
恩斯特·布洛赫对“封建主义”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依附农民;附有役务的佃领地(即采邑)而不是薪俸的广泛使用……;专职武士等级的优越地位;将人与人联系起来的服从——保护关系(这种关系在武士等级内部采用被称作附庸关系的特定形式);必然导致混乱状态的权利分割;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其他的组织形式即家族和政府的留存(在封建社会第二阶段,国家将获得复兴的力量)——这些似乎就是
欧洲封建主义的基本特征。”
布洛赫的这部著作,是研究封建社会的一部综合性巨著,它包括了西欧封建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心态等诸多结构。他明确地认为封建主义是一种社会类型 (a type of society ),并把它和
日本的封建社会相比较,所以说他研究的是封建社会形态我想也是可以的(当然不是
马克思主义的那种社会形态学说)。他在书中大量论述的是西欧的封建君臣关系、封土制、封建贵族等级等政治内容,而对经济结构论述较少(波斯坦认为是他已经写有《
法国农村史》,所以经济方面的内容就少了),这是因为西方研究封建主义的历史一直就是以法律、政治为主要着眼点的,
恩斯特·布洛赫所代表的年鉴派开始改变这一传统,当然也不是一蹴可就的。
自布洛赫开创了封建社会的研究后,对西欧封建经济、政治和文化各方面的研究大为发达,取得了许多引人注目的成果,各国家、各地区的研究也有许多进展,所以对于如何理解封建主义不断有所讨论。先是有“
变态封建主义”的讨论,从变态封建主义出现的时间讨论到封建主义的定义等。后来又有11世纪是否是封建革命的讨论 , 涉及这一时期封建政治的变化。自布洛赫的《封建社会》发表以来,对封建主义、封建社会的研究确实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一方面是把它从一个西欧所特有的概念向全世界的历史上不断推广使用,另一方面则是对它的存在,无论是在全世界甚或西欧本地都提出了质疑。我认为,封建主义、封建社会的概念、范畴出自西欧,在开始总结、概括时有简单化的毛病,和西欧本地的真实情况都有许多不合,更不要说放之于全世界了。但经过长期的研究,在前
资本主义时代,大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的结合,是各国家、民族的共同经济特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无论你使用封建主义这一名词与否,但在此共同性下,如何认识各地区、国家、民族的特殊性,并从而对全世界的这一社会有进一步的认识,仍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研究课题。而在广大的亚、非地区,如何解决大地产和小农经济的发展问题,更是一个这些地区如何现代化的现实问题。
《封建社会》一书于1939年——1940年出版了法文版,1961年出版了英文版,2003年出版了中文版。1961年英文版由著名经济史学家波斯坦作序,认为是论述封建主义的国际水准的著作,是
恩斯特·布洛赫学术活动的最后作品。1989年英文版由T.S.布朗作序,对该书的不足做了一些补充说明,并对一些批评意见做了回应。中文版由
张绪山、
李增洪、
侯树栋翻译,并由著名历史学家
马克垚先生为之作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