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干青 (1891—1953),又名陈恒,名耀烈,字干青,
崇明区界排镇(今属
港西镇)人。毕业于
吴淞商船专科学校,是我国航海界知名前辈,中国第一位出任外洋
轮船长的中国人。曾任肇兴轮船公司总船长,担任中国
商船驾驶员联合会会长,总会会长;上海港船舶碰撞处理委员会委员,崇明轮船公司董事兼协理,中国引水管理委员会委员,并创办惠崇轮船公司。期间筹创肇泰水火保险公司,首创中国海上意外保险公司,并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新中国建立后,陈干青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海损顾问、上海港务管理局船舶碰撞委员会委员。并承接共同海损理算、
船舶检验和船舶估价的业务。他不仅是中国现代首位外洋轮船长、首位商船总船长,也是中国首位船舶检验师、首位船舶估价师以及首位海损理算师。他曾为国人争取航权、引水权等不遗余力,也尽己所能努力培养航海人才。
1910年夏,陈干青中学毕业后考入国立吴淞商船专门学校,主课船舶驾驶。1911年,响应革命剪掉辫子参加学生军。
清朝被推翻后重新入学,1914年毕业
于船校。当时我国航海主权受英国人控制,远洋轮的船长、大副、二副及轮机长等要职都由外国人把持,陈愤归故乡开店经营南货。次年,欧战激烈,外国驾驶员纷纷回国,陈任华商升安轮三副。后又调任肇兴、升利等轮二副、大副,航行于沿海各港及
越南、
菲律宾、
日本、
苏联等地,在航海界崭露头角。1921年,陈以精湛的业务知识冲破把持海关的外国人的阻拦,任升利轮船长,成为中国第一个外洋轮的船长,结束了由外国人垄断外洋轮船长职务的局面。1924年,陈升任肇兴轮船公司总船长,掌船30余艘。这是首次由中国人任总船长。任职期间,陈积极引荐中国驾驶员。1926年,陈筹建中国
商船驾驶员联合会,并当选为会长。1928年,陈被推举为中国商船驾驶员总会会长。同时筹创肇泰水火保险公司,任经理。1929年9月,陈由中国总商会推举,作为中国代表出席专门讨论国际海事问题的第十三届国际劳工大会。陈提出“欲改善海员之待遇,会员国必须先要互相尊重彼此领海、
内河的航海主权”的提案,呼吁凡在中国享有领海及内河航行权,而于中国航业有碍者,即行改正。提案虽未被受理,但起到了揭露、抗议
帝国主义侵犯我国航权的作用。1932年,陈提议首创中国海上意外保险公司,以保障船员利益,陈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1933年被推举为上海港船舶碰撞处理委员会委员,各国委陈为中国口岸代理。1934年陈当选中国引水管理委员会委员。1935年任上海引水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他录用中国人为引水员,打破了洋人对港口引水员一职的垄断。抗战期间,陈坚持民族气节,毅然辞职,并拒绝汪伪交通部以厚酬邀他出任航政司长的聘请。他说:“人生上寿,不过百年,与其富贵而遗臭,不如清贫而流芳。”抗战胜利后,
陈复致力航海事业,任
上海市轮船业公会理事、上海港船舶碰撞处理委员会委员等职。解放后,陈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海损顾问、上海港务管理局船舶碰撞委员会委员。他还承接共同海损理算、
船舶检验和船舶估价的业务。1953年9月,陈干青因患
心血管疾病逝于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享年62岁。遗体下葬于杭州西湖边。
陈干青热心于发展家乡
航运事业,1931年任崇明轮船公司董事兼协理,出资招股,并亲自设计、监造当时有相当水平的长江客货轮天赐号。1946年12月创办惠崇轮船公司。陈干青1953年病逝于
上海市,卒年62岁。
陈干青故居位于团结村988号,思蓼山庄这四个字,正是陈干青先生在1936年所题。故居建造于1935年前后,建筑样式呈“工”字形,有别于
崇明区传统民居“四厅头宅沟”的形制,故居现有房屋13间,北边是思蓼堂,陈干青先生正是在这里写下了“思蓼堂随笔”,为后辈留下了中国现代航运界发展与变化的珍贵史料;南边是陈干青先生的
私人博物馆,展示的是瓷器、书画等文物;中间是陈列室,展示的是陈干青的照片、著作及手迹复印件等。